南京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协议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协议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您的位置:首页  »  
 

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协议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协议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一、股权转让协议需要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二)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三)转让方的告知义务。
  
  (四)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五)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六)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约定,实际交接手续约定。
  
  (八)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
  
  (九)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
  
  (十)违约责任。
  
  (十一)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
  
  (十二)通知义务、联系方式约定。
  
  (十三)协议的变更、解除约定。
  
  (十四)协议的签署地点、时间和生效时间。
  
  二、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的本意,是指甲方向乙方出售部分或全部的标的公司(丙方)的股份的行为。丙方在股权转让前就是一个法人,股权转让后仍旧是一个法人,股权转让前后不同的只是换了老板罢了。所以,在完成全部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不承担以前发生的债务,在法律上是合理的。股权转让合同上若没有对转让前债务承担的特别说明,那么债务是由标的公司(丙方)承担。相反,受让方若要规避股权转让前的债务风险,那么就要在转让前尽可能详细地了解标的公司的债务情况,并且跟出让方洽谈股权转让后原债务的承担方法。如果甲乙双方未就债务情况达成协议,那么乙方可以选择降低报价、取消股权转让交易的办法来降低或规避风险。
  
  以上便是我们为您带来的的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的官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的相关内容。经营企业,就是要有良好的规避风险的意识,出让方是否把负债风险转让给承接方这需要系统的去考察,如果未有识别出出让方是以套现借款名义而出让股权给承接方的,那么后续所产生的所有债务在法律上是由股权承接方承担的,所以将股权当借款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审查合同审查哪些内容?
    审查合同审查哪些内容? 当事人在签订了合同之后还不够,还需要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对合同作出相应的审查,这样才能保证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能够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那究竟审查合同都是审查什么内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审查合同审查哪些内容 ...

·“善意”的证明责任分配
    从当事人的立场来看,证明责任可以被概括为,当某个事实存在与否不明确时,某一方当事人将承担以该事实为要件的、于己有利之法律效果不获认可的危险或不利益。这种及于当事人的危险或不利益就是所谓的证明责任或举证责任。由该定义可知,证明责任分配到哪一方,将很可能影响到裁判的结果。关于不动产善...

·劳务分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在建筑工程领域,劳务分包的情况非常普遍,工程承包方针对一些专业工程,可以将其分包给专门的施工单位。这时双方会签署一份劳务分包合同。为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我国对劳务分包管理的非常严格,合同签署有误的话,可能导致无效。那么,劳务分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文具体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文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

·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
    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土地承包制度有效的解决了部门地区弃耕、抛耕、浪费农田、占用农田建房建舍的现象,也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整合和利用。因此,土地承包的形式被广泛采用。那么,作为自身权利的一种,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呢?今天,我们就和您聊聊土地承包权的一些问题。一、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一般是多少
    离婚夫妻在确定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之后,紧接着就是应当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数额了。而这个抚养费一般也是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实际支付的,那此时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一般是多少呢?若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一般是多少 《婚姻法》...

·离婚协议书空白范本怎么写?
    离婚经常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如今在法治社会中对于离婚的处理的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这样就可以保障双方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一般在离婚的时候都会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确保权益,那离婚协议书空白范本怎么写?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协议书空白范本怎么写? ...

·协议离婚要多少钱?离婚律师的费用有多少?
    虽然我国已经取消了办理结婚证的工本费,但要是夫妻离婚的话,此时还是需要支付一定费用的。当然,在不同的离婚方式方式下,需要支出的离婚费用是不一样的。那其中协议离婚要多少钱呢?如果在离婚的过程中请了律师的话,律师又是怎样收费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要多少钱 协...

·交通肇事死亡逃逸司机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吗
    交通肇事死亡逃逸司机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吗?交通肇事死亡逃逸司机自首是可以从轻处罚的,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后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构成自首,但应以“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为基准,对其自首从轻处罚。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应掌握:1、主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

·股权转让增值税需要交吗?
    股权转让增值税需要交吗? 我们都了解,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处于经济利益等多方面的考虑,常常会进行一定的股权转让,但是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的产生一些税收,因此又会有一些想要把股权转让的股东止步不前,所以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股权转让增值税需要交吗这个问题。 一、股...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