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投标报价技巧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程投标报价技巧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工程投标报价技巧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程投标报价技巧有哪些工程投标报价技巧有哪些1、报价原则(1)报高价的原则。一般来说,下列情况下报价可高些:一是施工条件差的,如场地狭窄、地处闹市的工程;二是施工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而本企业这方面有专长,声誉较高的;三是小工程,以及自己不愿做而被邀请投标的工程:四是特殊工程,如港口码头工程,地下开挖工程等;五是业主对工期要求急的工程(但在工期上要尽量提前):六是投标竞争对手少的工程。(2)报低价的原则。下述情况下报价应低一些:本公司目前急于打入某地市场,或虽已在某地区经营多年,但却没有工程做。2、不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是指一个工程的投标报价,在总价基本确定后,如何确定内部各个子项目的报价,以期在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的情况下,并在决算时得到最理想的经济效益。以下的项目可以考虑采用不平衡报价:(1)分期付款项目。能够早日结帐收款的项目,如基础工程,可以报得较高,以利资金周转,后期工程项目可适当降低。(2)工程量增减项目。经过工程量核算,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或对施工图进行分析,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而工程量完不成的项目单价降低,这样,在最终决算时可得到较好的经济效益。(3)暂定项目。对这类项目要具体分析,因为这类项目在开工后要由业主研究决定是否实施,由哪一家承包商实施,如果工程不分标,由一家承包商施工,则单价可高些,不一定要做的则低些。如果工程分标,该暂定项目有可能由其它承包商施工的,则不宜报高价。(4)单价包干项目。在单价包干中,对某些项目业主采用单价包干报价时,宜报高价,一则这类项目多半有风险;二则这类项目完成后可全部按报价结帐;其余项目单价可适当降低。不平衡报价一定要控制在合理幅度内(一般是总价的5%——10%),如果不注意这一点,有时业主会挑选出报价过高的项目,要求投标者进行单价分析,对项目压价或失去中标机会。3、多方案报价对于招标文件,如果发现工程范围不很明确、条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时,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即按原招标文件要求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按某条款(或某规范规定),对报价作某些变动,报一个较低的价,这样,可以降低总价,吸引业主。4、增加建议方案有的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建议方案,即可以修改原设计方案。投标者这时应提出更合理的方案以吸引业主,促成自己的方案中标,这种新的建议方案应可以降低总造价或提前竣工,或使工程使用更合理,但是对原招标方案也要报价,以供业主比较。增加建议方案时,不要写得太具体,保留方案的技术关键,建议方案一定要比较成熟,最好有实践经验。5、突然袭击报价是一项保密工作。但是,对手往往通过各种渠道、手段来刺探情报。因此,在报价时可以采用迷惑对方的手法,即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到快投标截止时突然变动价格。工程投标报价技巧大概就是上文中的五种,在报价过程中,我们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很多,但是同时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对方法和措施,发扬本单位的优势,争取能够中标,但同时也要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希望本文能对您有些帮助。
  
  
  

·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
    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何谓“重大误解”?《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的...

·交通违章扣分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违章扣分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驾驶者如果有交通违章行为,并同时被发现了的话,那么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我国法律规定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主要是两种,即扣分和罚款。针对其中的扣分是很多人重点关注的内容,那么我国交通违章扣分处理是怎样规定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

·宣传传销活动罪量刑幅度是什么?
    宣传传销活动罪量刑幅度是什么?宣传传销活动罪量刑幅度,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

·授予专利的条件
    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在公众中演示过,并为公众所知晓,同时也没有同...

·滥伐林木罪犯罪类型是什么?
    森林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的财富,是极其宝贵的资源,需要您来共同保护。滥伐林木罪,侵犯了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规定,任何人都不能滥伐、盗伐林木,否则要受到法律的严惩。滥伐林木罪犯罪类型是什么呢?跟随我们来学习一下吧! 一、滥伐林木罪是什么? 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行为,是要受到严惩的,我们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标准的。 ? ?那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呢?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

·重婚罪的证据需要哪些?
    一、重婚罪的证据需要哪些 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 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

·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刑法把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相对负刑事责任与完全负刑事责任三个年龄阶段:
    ...

·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范本
    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范本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即使签订了合同发,有一方也不按合同执行的情况。那么,这时候,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民事诉讼中的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是有一定的规范的。下面,我们将会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范本 原告:  男,...

·国家赔偿法金额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法金额的确定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