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见证书范本--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书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见证书范本--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律师见证书范本--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书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致: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xx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在江苏省南京市金陵大酒店召开的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进行律师见证.



  

  本律师的见证基于公司已对本律师作出如下承诺:



  

  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



  

  为出具见证意见,我们依法审核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2014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 、刊登在2014年11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刊登在2014年11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4、刊登在2014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5、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资格、身份证明文件等。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出具见证意见如下:
  1、公司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2000年修订)及其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出席公司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律师见证书仅用于为公司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律师同意将本律师见证书作为公司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律师见证书一式两份,公司和本所各留存一份.
    xx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xxxx
    x年x 月x 日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死亡危险物,妨碍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由于危险物是虚假的,会造成社会恐慌。很多人由于法制意识不强或者出于报复社会往往做出这类行为。那么,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处罚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处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合同,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赔偿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如何计算?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如何计算?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

·给公司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给公司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算工伤。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二、工伤赔偿项目(...

·购房者在进行房屋交接时,需要仔细对房屋质量做出验收,要是发现
    购房者在进行房屋交接时,需要仔细对房屋质量做出验收,要是发现存在问题也好及时的通知开发商进行处理。实践中,居住有质量问题的房屋可能会危害到购房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所以对于这种情况,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开发商要求赔偿,那房屋质量索赔标准是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对于从事装饰装修行业的人
    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对于从事装饰装修行业的人来说,国家颁布的关于装修的法律规范是他们特别关注的文件,对于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相信您都听说过,但对于具体的内容相信还有很多伙伴并不是很了解,今天我们给您讲一下国家颁布的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合理对价的认定
    “合理的对价”,是指房屋价款与物之价值基本相当,排除不合理低价或无偿出让等情形。对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善意取得的前提是有偿交易行为。《民法典》第311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之一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之所以如此规定,其理由在于:(1)更周全地保护...

·一、到了退休年龄需要支付误工费吗?
    一、到了退休年龄需要支付误工费吗? 法律没有规定误工费的年龄。只要有证据,退休以后有其他收入的就要支付误工费。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

·洗钱罪的量刑标准
    1、洗钱罪的量刑标准 (1)没收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2)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没收益,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3)单位...

·民事诉讼法院受理费是多少,由谁来交?
    民事诉讼法院受理费是多少,由谁来交?一、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

·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
    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 随着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频繁,国家为了使土出让金得到更加合理高效的使用,出台了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那么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规定了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 一、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