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范围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范围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范围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汽车的日益增多,给交通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而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多。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后,受害人如何解决纠纷,法律规定赔偿范围的标谁和要求是什么,能否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具体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范围,请看下文详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有关法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造成死亡的,还包括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受害人致残的赔偿项目具体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收入×误工时间(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护理人员收入×护理时间(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参照护工)
  4.交通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在住院期间所支出的伙食费用。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50元/人/天
  6.住宿费: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二十年×残疾等级百分比。
  9.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限×残疾等级百分比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11.精神抚慰金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范围比较广,涉及到的费用项目也比较多。提醒您,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首先要冷静对待,第一时间报警,保护好现场,最好能拍照,保留相关证据。对于牵涉到医院等机构所开据的相关单据,一定要保管好原件、复印件。如果一旦丢失这些原始单据,将是无法获偿的。
  
  
  

·对仲裁调解书不服,能否起诉到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调解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

·劳动局能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劳动局能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不能,可以到原单位与原单位协商重新补办,原单位都是有备案的。 劳动合同解除可以分为双方协商解除和单方依法解除。双方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方依法解除包括以下类型: 第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根据法律规定拐骗儿童罪得判几年?
    根据法律规定拐骗儿童罪得判几年?拐骗儿童罪量刑,应按《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收养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量刑时,对于...

·赌博罪适用缓刑吗,是怎么认定的
    赌博罪适用缓刑吗?不少最后以犯赌博罪定罪处罚的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都会有这样的疑问,毕竟适用了缓刑,就可以不用实际在监狱里面服刑。要想解决这个问题的话,还需要先了解清楚法律规定的缓刑的条件有哪些,然后对比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一、赌博罪适用缓刑吗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

·银行倒闭贷款要还吗?
    银行倒闭贷款要还吗?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贷款这种金融行为的普及度已经非常高了,它不仅可以快速的满足我们的经济需求,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而银行贷款这种贷款方式更加安全,也是大多数人会选择的方式。那么,相信许多人都会有一个疑问,银行倒闭贷款要还吗? 一、银行倒闭贷款要还吗? 如果...

·决水罪的认定是怎样的,如何认定决水罪?
    一、罪与非罪的区分 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农村,常常会发生一些村组的村民之间,在生产大忙季节或干旱的情况下,或者因水利纠纷,为争水灌溉,互不相让而发生水源纠纷,有的甚至为报复对方而擅自扒开水渠放水,致使水流漫溢,冲坏集体或者个人作物,造成一定损失。对此,不能一概都认定为犯罪。区...

·我国行政机关中的劳动关系?
    我国社会水平的发展,所需要的劳务人员也增长的越来越快。既然有劳务人员,就会产生劳务关系。由于我国国情,经济组织,行政机关等需要劳务人员的机构和组织很多,所以也有很多种劳动关系。但是这些劳动关系都有不一样的定义。那么,就有人问了我国行政机关中的劳动关系是怎么定义的? 一、行政机关中...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 一、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 (一)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企业调解 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

·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当行为足以使他人产生性欲的情况下,那么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猥亵罪。而要想以此罪进行处罚的话,则还需要了解清楚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区分猥亵罪罪与非罪的界限。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1、客观方面。 (1)行为对象必须是己...

·法律规定商标类似算侵权么?
    法律规定商标类似算侵权么? 一、法律规定商标类似算侵权么? 类似商标是指虽与他人的注册商标不完全相同,但在字形、图案、读音某方面足以引起普通消费者(即具有一般文化水平和辨别能力以及一般的注意程度之人)混淆,即可认为是类似商标。 类似图形是不能注册的。 (一)文字商标的审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