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
您的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一、标题
  招标公告的标题是其中心内容的概括和提炼,形式上可分为单标题和双标题
  1、单标题。有二种写法:一是完整式标题,由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和文种组成。二是省略式标题,可省略招标单位名称或招标项口或者二者均略去,只留下文种名称,如(××公司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等。三是广告性标题,以生动吸引人的语言激发人们投标的欲望。
  2、双标题。正标题标明招标单位和文种的名称,副题点明招标项目。
  二、招标号
  凡是由招标公司制作的招标公告,都须在标题下一行的右侧标明公告文书的编号,以便归档备查。编号一般由招标单位名称的英文编写、年度和招标公告的顺序号组成。
  三、正文
  招标公告的正文应当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各项内容,其写作结构一般由开头和主体两部分组成。
  1、开头部分,也叫前言或引言。简要写明招标的缘由、目的或依据,招标项目或商品的名称、规模和批号、招标范围以及资金来源等内容。
  2、主体部分,是招标公告的核心部分,通常采用条文式或分段式结构,要写明以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情况具体写明招标项目的名称以及项目的主要情况。如工程名称或要采购的商品的名称,工程概况、规模、质量要求,或大宗商品的型号、数额、规格等。
  (2)招标范围。写明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使潜在的投标人明确自己是否能成为投标人。
  (3)招标步骤。写明招标的起止日期,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价格和方式,开标的时间和地点,有的还写明签约的时间和期限、项目开工的时间或时限等。
  四、落款
  在招标公告正文的末尾写明招标单位的名称、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如果是刊发在报纸上,也可不署日期。还要写明招标单位的地址、电话、电报挂号、传真、邮政编码及联系人等,以便投标人与招标人联系。
  有的招标公告还带有附件,将一些繁杂的内容,如项目数量、工期、设计勘察资料等作为附件列于文后.或作为另发的招标文件。
  与招标公告具有同等效力的“投标邀请书”,其内容与招标公告的内容一样。不同的是,邀请书以书信体行文,标题直书“投标邀请书”,正文有称谓(被邀请单位的名称),开头有对被邀请者的肯定性评价,邀请书的文字更为简洁,语气更恳切。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由此看出,建筑工程招标公告需要明确该工程的大量内容和主要情况,要尽可能的写明投标者需要得到的信息和投标者在意的情况,使得投标者对建筑工程产生兴趣,按照法律法规写好招标公告让更多优秀的投标者投标。对于“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的问题我们为您做了相应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员工劳动关系应该如何处理?
    当我们走在路上,随处可见的都是一些大公司,有些规模比较大的公司还会成立分公司,分公司的员工和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员工劳动关系应该如何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当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时,劳动合同从何时起终止? 应...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什么?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什么部门一般来说,正规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对不同的人员都进行了不同部门的分类。例如说公司中有人力资源部,销售部门,生产部门等这些不同的部门。所以说很多人就会存在这样一种疑问,对公司的公司法人属于哪个部门的归类不是很清楚,所以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公司法人是...

·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谦抑性原则,又称必要性原则。指立法机关只有在该规范确属必不可少――没有可以代替刑罚的其他适当方法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将某种违反法律秩序的行为设定成犯罪行为。 刑法的谦抑性主要发生当出现刑罚无效果、可以他法替代、无效益等情况时才会使用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
    随着人们对法律知识需求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学习法律知识,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公民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对于刑诉法来说,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 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

·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
    对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上承诺的认定问题。通常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之前会通过铺天盖地的广告,通过做出各种诱人的承诺以达到宣传的目的,那么这些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 开发商的允诺大多数是先给人一种信息,然后购...

·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有效?通常情况下,通过合法手段使合同无效后,合同中的大部分条例都会失去其作用,当然也存在例外的情况。那么,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有效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企业欠债不还怎么办
    企业欠债不还怎么办一、企业欠款不还怎么办? (一) 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二) 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

·离婚后未成年的抚养权归哪一方
    我国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这部分人,这部分人一般不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同时也没有经济收入,因此很需要父母的抚养。而要是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同时对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的。那么离婚后未成年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未成年的抚养权归哪一方 ...

·保险法全文内容有关保险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保险法全文内容有关保险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保险也是一种买卖的行为,只要有买卖就需要签订合同,合同不仅规定了签署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为以后双方产生纠纷时,提供解决和处理问题的依据。我国的保险法也对保险合同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那么,保险法全文内容有关保险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保...

·小产权房屋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在我们购买房屋的时候都有一个流程,但是除了商品房以外还有一种房屋叫做小产权房,对于小产权房屋的概念相信大多数人并不是那么的熟悉,那么在进行小产权房屋买卖流程又是怎样的?今天,我们将会一一会您作一个详细的解释。 一、 什么是小产权房 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