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加油站股权转让的风险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加油站股权转让的风险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加油站股权转让的风险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加油站股权转让的风险有哪些?加油站股权转让的风险有哪些?一、规划调整。加油站目前生意很红火,但是政府已经规划好了另外一条绕城快速线,有的甚至已经动工,不久之后当期加油站所处的位置将不再是交通干线,车流肯定会减少,甚至被划为货车禁行区域。业主对此心知肚明,而新的接手者如果只凭眼前盛况决策,无论收购还是租赁的都不会占到便宜。二、虚假销量。在你约好的看站时间,车水马龙,生意红火,车辆排队加油,司机大呼小叫。你可曾想过这是“导演”出来的场面?随便一个短期促销也会创造一派繁华景象,满堂的亲戚朋友会在你离开之后尽情干杯。要看前几个月的账本?哦,会计不在,明天、明天的明天才可以。然后,雇几个人连夜赶工,要几本就有了几本。三、土地纠纷。加油站位于市中心的比较少,绝大多数都在城市郊区,占用村镇土地。村长、镇长跟前业主签订的土地合同有可能没有经过村民同意,土地价值被低估(至少很多当地村民是这么认为的),签订的合同时效几十年,但现任的村长可能马上就面临换届选举,万一他被选下去,加油站的土地没有了帮加油站说话的“土地公公”,你接收之后随时可能“闹地震”。四、安全间距。加油站建站时是符合GB50156加油站设计施工规范的,但是,在加油站油罐围墙外面新建起了民房,跟油罐之间的安全间距不足了,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安评肯定无法通过,原业主急于在证照有效期内脱手,如果来收购、租赁加油站的人不够内行,等到审验证照时才发现问题,就什么都晚了。长期以来,由于缺乏专业指导,民营油企习惯了按着“老路子建设,老规矩转让,老标准经营”,对于政策调整、行情变化基本是“与时俱进”,一路模仿。这种被动应对轻则多走弯路,重则可能导致巨大的违法、违约成本。同时,由于这一领域为数不多的“明白人”大都龟缩在“大桶”之内,一般性规范也被当做商业机密来固守,民营油站的做大做强之路时刻面临着自身行为合法性的障碍。期初,在两桶油在选择性
  “整合”丰富的民营加油站资源时,借助资金、资源和行政等阶段性优势,仅靠收购、租赁等方式就获了取独立经营权。如今,随着各路投资者陆续挤入成品油零售领域,民营加油站作为限制性网络资源已经走到了“稀有”的境地。作为后期进入市场的民营投资者,对于这个“投资越来越大、风险越来越高、竞争日趋白热化”的行业,在市场需求研判、投资成本控制、经济效益评价、过程风险掌控等方面从一开始就面临极大压力。为了降低投资成本和投资风险,各种金融性质的产品和工具也介入其中,出现了交叉持股、风险对赌、经营业绩提成租赁、短期承包、混合所有制等操控难度更大的合作方式。与此同时,日益严峻的安全环保形势和持续高压的反腐态势也让各级政府部门决心空前,态度大转,执法监督的尺度、密度也得到了民众舆论的压迫性支持。如何以最小的代价适应这些不可逆转的变化,如何让自己投资决策和项目管理真正做到科学规范,是大小老板们不可回避的难题。综上所述,加油站股权转让的风险一般来说就是上面提及的四点,国家政策每年都在变,今年大力发展加油站所在地的高速公路,可能明年就会规划一条新的线路来代替它,这样肯定对营业额有影响。另外在接手加油站的时候,一定要经过一段时间考察,否则很可能会被虚假信息所蒙蔽。
  
  
  

·离婚买房属于首套房吗?
    离婚买房属于首套房吗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在当事人名下或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贷款,离婚时是否已经将房屋过户给当事人前夫/妻,贷款是否已经还清,如果上述问题均解决,离婚后买房认定为首套房。二、首套房认定资格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这与当前我国楼市实行的因城施策原则相关,不...

·沈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沈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标准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因此各地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沈阳市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沈阳市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基本情况制定的,同时也融合了国家对于征地补偿的有关政策。下面就来看看沈阳征地补偿标准具体都有哪些问题。沈阳征地补偿标准:1...

·破产清算 债权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 债权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在进行破产清算时,赔偿是有先后顺序的。原则上先支付破产费用,然后依次按照,职工工资以及社保相关费用,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赔偿。那这其中债券又是怎么分配的了。下面就请您阅读关于破产清算债权分配的资料。 一、破产清算债权分配顺序 债务...

·晋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是什么?
    晋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是什么?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所有的土地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单位或者个人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像政府交纳一定的费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仅仅是政府在城市规划建设当中的重要的环节,也是政府吸纳社会资金的有效方法。各地对国有土地的出让政策也有不同,今天为打...

·一般伤人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一般伤人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首先是立即停车,然后拨打110报案。在等待交警和医务人员到达的时候,应该尽可能抢救伤员,但要注意小心操作,以免加剧伤者的伤情。还要注意保护现场,包括双方车辆、人员、遗留的痕迹、散落物等,不随意挪动位置。如果为抢救要移动伤者,应该先标示伤者原有位置,...

·债务人失踪债务要怎么办
    债务人失踪债务要怎么办 一、债务人失踪债务要怎么办 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 1、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 延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

·工伤医疗待遇和伤残待遇有哪些区别?
    工伤医疗待遇和伤残待遇有哪些区别? 您都知道国家对于我国的弱势群体有一定的优势待遇,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正常生活水平,所以会特别的优待,伤残就属于弱势群体当中的一部分,那么一些因为工伤导致伤残的待遇和国家伤残待遇是不是一样呢,下面的我们就来给您整理编辑工伤医疗待遇和伤残待遇有哪些...

·离婚选择哪种方式更好?
    离婚选择哪种方式更好? 离婚选择哪种方式更好? ?从成本最低、更有效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建议最好是到人民法院去办理调解离婚。 1、登记离婚的性质决定其强制力不如调解离婚。 登记离婚在性质上属于行政确认的范畴,目的是解除当事人之间合法的婚姻关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

·双倍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如何计算双倍工资
    在现代社会中,劳动者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渐的得到了提高,知道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其在周六、周日加班的话,就应该依照法律规定,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否则自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双倍工资应该怎么计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双倍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双倍工资的计算如下: 1、...

·每天加班四小时工资是多少
    每天加班四小时工资是多少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