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转让商标要多久才能完成?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转让商标要多久才能完成?
您的位置:首页  »  
 

转让商标要多久才能完成?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转让商标要多久才能完成? 一、办理商标转让的步骤
  1.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提供公证处的商标卖方申明公证书
  2.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3.缴纳转让规费
  一份转让申请需缴纳转让规费10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转让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转让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二、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从目前商标转让审查时间来看,如果递交申请时,同时递交了经公证的《商标转让申请》或《商标转让协议》,商标局约在6个月左右的时间核准商标转让,并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如果递交之时,未能提交上述经公证的材料,有可以下发补正,核准转让时间相应延长,约在8-12个月左右。
  商标局在收到撤回商标转让申请后,经审定认为可以撤回申请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对撤回意愿予以确认,经转让人、受让人确认撤回的,商标局对转让申请不予核准。商标转让人、受让人未对撤回意愿予以确认的,商标局将按正常工作程序继续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查。
  商标局在收到撤回商标转让申请后,经审定认为可以撤回申请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对撤回意愿予以确认,经转让人、受让人确认撤回的,商标局对转让申请不予核准。商标转让人、受让人未对撤回意愿予以确认的,商标局将按正常工作程序继续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查。
  在实务中,很多人想要了解转让商标要多久这个问题就不言而喻了,办理一项商标转让主要是看政府商标局对商标材料的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如果当事人材料准备的不够充分,商标转让的时间可能会继续延长。所以,在现实商标转让中,一般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去办理比较节省时间和经历,也能节省机会成本。
  
  
  

·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建立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基本的一步,对于劳动者来说有着不可磨灭的重要性。劳动法所保护的劳动者,也正是这些与雇主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此,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正是取得劳动法保护的条件。那么,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呢?律师我们为您讲解。 一、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

·发明专利权利转移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专利权质押或者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它是指以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作为质押的标的物,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

·离婚财产分配补充议书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由于种种原因选择离婚时,需要就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对于子女抚养只要确定哪一方负责直接抚养、哪一方支付抚养费即可,对于财产分割,由于家庭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归属等较为复杂,双方在协商时通常会产生异议,即使达成合意但事后出现反复的可能性较大,那么,如果需要...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什么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什么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的税有: 1、营业税及附加: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印花税和契税: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3、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

·河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如今随着经济发展,时代进步,车辆出行成了唯一交通工具,但也成为了道路交通的马路杀手,而我们又无法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在我们身边已是屡见不鲜。因此,今天结合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数据,整理了河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仅供参考! 一、河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申请工伤认定要材料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申请工伤认定要材料吗? 一、工伤认定流程 1、申请工伤认...

·刑事案件侦查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侦查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一)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的情形1、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此种情形,如果其中一人或...

·一、交通事故多大岁数的没有误工费了?
    一、交通事故多大岁数的没有误工费了? 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就没有误工费但有证据证明伤者还在工作,有收入来源可以要求误工费。 二、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使用软件著作权有什么限制
    使用软件著作权有什么限制 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著作权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应对社会承担一定的义务,其权利行使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这其中,软件著作权受到的限制与其他著作权受到的限制是不同的。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软件著作...

·如何办理二手房产权证
    如何办理二手房产权证 1、订立买卖合同。 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订一份正式 的房产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 。 房产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