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事诉讼申诉有新证据要交诉讼费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民事诉讼申诉有新证据要交诉讼费吗?
您的位置:首页  »  
 

民事诉讼申诉有新证据要交诉讼费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民事诉讼申诉有新证据要交诉讼费吗? 一、民事诉讼申诉
  (一)民事案件申请再审
  1、根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可以依法向作出该生效裁判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双方当事人均为公民或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也可以向作出该生效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申请再审期限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几种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申请再审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4、人民法院认为再审申请超过六个月的,应告知申请再审人。申请再审人认为未超过法定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限期要求其提交生效裁判文书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日期的相应证据材料。
   二、民事诉讼申诉新证据
  1、证据规定》关于“新的证据”的范围界定《证据规定》第4l条:“《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2)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3)《证据规定》第43条第二款又规定:“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4)对于当事人申请再审时“新的证据”的界定,《证据规定》第44条解释为:“《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综上所述,在案件审结后,您可以基于新证据的原因提起申诉。但是这个新证据的提出一定要根据法律对于新的证据的规定来提出,而基于新证据提起的申诉是要交诉讼费的,具体的情形在上面已经为您做了介绍。看到这里,相信您对民事诉讼申诉有新证据要交诉讼费吗这个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法律问题,请咨询。
  
  
  

·民事裁定书(先予执行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48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

·“闪婚闪离族”的财产分割与返还
    短婚分割财产还是要按法律规定来,其中保存购物票据对证明出资,进而证明权属有重要意义,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该返还。钻戒等贵重首饰属女性饰品,一般认定为个人专用物品。<{{tjlytel}}> 1、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法...

·超市合同到期终止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超市合同到期终止协议的格式是什么生活当中的任何交易合同到期以后,双方如果决定还要继续合作的话,肯定要续签的。与之相反的就是如果双方在合同到期以后,决定不再继续进行合作的话,为了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最好还是重新签订一份合同终止协议。为了方便您了解合同终止协议的格式,我们要为您介绍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
    通常上,刑事案件的发生都会伴随对受害人财产的破坏,给受害人带来财产损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法院在进行刑事案件审理中,将附带的民事诉讼一并处理。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又包括哪些?下面我们根据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学习了解。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

·法律上取保候审还会被批捕嘛
    法律上取保候审还会被批捕嘛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 取保候审适用的对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名下一套房子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名下一套房子法院会强制执行吗?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涉及债务追偿的民事类案件,经过诉讼、审理、判决等程序后,最后进入执行阶段时,往往会遭到被执行人千方百计的逃避或阻拦,其采取的方式方法千奇百怪,有的被执行人事前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转移或变卖处理,只留下一套自住房,以自己的生活必需品为由拒...

·单位能对违纪员工罚款吗
    单位能对违纪员工罚款吗?有些用人单位为了惩罚违纪员工,还会设定罚款的规章。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单位能对违纪员工罚款吗?除了罚款,单位能克扣员工工资吗?这些问题都关系着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做分析解答。 一、单位能对违纪员工罚款么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实施诸如“罚...

·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死诉流程是什么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父母离婚争夺抚养权的问题,法院一般是考虑孩子的生长环境,生长环境好的一方争取抚养权的希望也就大些,但后面也可能有变化,比如抚养人死亡,或者破产,另一方经济条件也好些了,那么怎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死诉呢?流程又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如何要回哈子的抚...

·法院是否会受理婚内一方财产分割的诉求?
    法院是否会受理婚内一方财产分割的诉求? 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也会受理离婚的一方财产分割的诉求,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了一方可以主张分割共有财产的两种情形: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这一条款包含...

·分居后离婚财产分割
    生活中存在一些分居以后再离婚的情形,此时在分居期间的财产通常是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居后离婚给财产的分割带来了一些麻烦,但是所有的分割都需要根据法律程序进行。但是需要坚持哪些分居后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您比较关心的,好的原则也是有利于财产顺利分割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做了详细介绍。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