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当事人该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当事人该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您的位置:首页  »  
 

当事人该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就解除劳动合同来看,可以通过法定方式解除,当然也可以是双方协商之后解除。但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讲,此时应该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一)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以不违法为前提,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应满足以下条件:
  
  1、协商解除的须为双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如果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合同无效,也就无解除一说;
  
  2、劳动合同双方均有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须在劳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之前进行。这是因为劳动合同一旦履行完毕,已无解除的必要;
  
  4、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要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违反法律强行规定。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补偿
  
  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关于经济补偿适用范围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该条是将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情形排除在经济补偿的适用之外。这主要是考虑到实践中有的协商解除是劳动者因跳槽提出的,此时,如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太合理。
  
  因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1、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作为法律赋予劳动合同双方的法定权利,其行使关系到双方的重大利益。而实践中,很多劳动争议是由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因此,劳动合同双方有必要就相关事项予以注意,以减少劳动争议。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须满足上文提到的必备条件之外,解除合同双方还应对以下事项予以特别注意,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注意事项:
  
  (一)协商解除协议中明确双方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明确谁首先提出解除动议;
  
  (二)明确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日期,即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日;
  
  (三)明确劳动者应完成的工作交接事项以及劳动者除交接工作之外不得再以用人单位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四)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竞业限制或禁止的劳动者,应在协商解除协议中明确规定其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应履行的相关义务。
  
  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当事人也要注意,此时该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利益。而在协商解除的时候,一般劳动者也是要向用人单位要求补偿的。当然,此时也会产生法律风险,这是重点注意的。
  
  

·厦门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们国家交强险,它是一种与购买车辆的时候,手要缴纳的一种保险,有关的险种,当然交强险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发生交通事故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是可以进行赔偿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厦门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厦门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交强险最新赔偿标准...

·若员工出现过错该如何处罚员工
    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公司可以发放最低工资。2、在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中明确违纪处罚规定,并经公司员工同意。虽然按规定公司没有罚款的权利,但是可以在员工手册或是规章制度中规定,一旦员工出现违纪情况,可以向员工说明违纪及处罚情况。不过,这些处罚规定必须向员...

·滥用职权法院判决缓刑案件法律条文是什么?
    滥用职权法院判决缓刑案件法律条文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万州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重庆万州市民在打官司的时候,如果双方对一些关键证据材料有争议,当事人可以委托法院申请司法鉴定。通过司法鉴定,可以对证据的效力做出判断,有助于法院接下来的审理。司法鉴定是一个严谨的活动,要按照流程来。那么,万州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给万州市民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万州...

·专利转让协议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专利转让协议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专利权转让协议有效性审查 主要审查转让方是否属于专利权的合法权利人、专利的有效性即是否通过实质审查、是否有被申请撤销或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的。 二、专利权转让协议条款审查 1、前言,应写明转让方拥有某专利权,转让方必须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

·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怎么算
    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怎么算在企业破产之后,遗留下来的重要问题之一便是职工的再就业。该问题不仅关乎职工的生存,还与社会稳定性及社会发展息息相关。那么,在现实生活或者在法律中,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具体是怎样规定的?我们为你详细解答。一、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怎么算以职工的平均工资为基数...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

·分居两年申请离婚可以自动解除夫妻关系吗?
    一些夫妻因为感情不和一直保持分居状态,经过长时间分居后,双方感觉还是无法缓解夫妻关系,可以办理离婚。那么分居两年申请离婚可以自动办理么?我们根据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如下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么? 分居两年是否可以自动离婚或者已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

·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
    说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由于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在各个地方的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那么,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呢?在北京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如何赔偿呢?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知识,供您参考。 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6年北京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

·小微企业融资途经主要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途经主要有哪些?小微企业在经济生活中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很多小微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面临融资的困境,资金是制约其持续发展的一大瓶颈。对于政府来说,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植力度,运用各种政策,扩宽其融资途径。那么,小微企业融资途经主要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做个介绍。 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