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开发商交房的条件包括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开发商交房的条件包括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开发商交房的条件包括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开发商在修建好房屋之后,就需要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向购房者进行房屋的交付,让购房者能够实际的占有房屋。但交付也不是随意进行的,在这方面我国作出了专门的条件规定。那究竟开发商交房的条件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开发商交房的条件包括哪些
  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
  2、所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约定;
  3、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一致;
  4、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5、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际测绘的房屋基建面积或套内面积,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六十日内,将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报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7、协助或者代理房屋购买人办理房地产权证。
  房屋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证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退房。因此而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赔偿。
  前述第四条中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说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质量保修时间和范围,在一般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二个采暖、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按装为二年;
  5、装修工程为二年。
   二、开发商怎样才算完成交房
  当商品房已经竣工,并且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以后,开发商会书面通知购房者办理交接手续。
  在进行交接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一表两书、《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物业管理公约》。
  当购房者认为房屋符合约定,并且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以后,开发商就完成了房屋的交付。
  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文件不全,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来承担。
  在开发商交房的过程中,作为购房者,您要仔细审验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以及法律所规定的交房条件,再决定是否要收房。如果房屋存在问题,没有满足交房条件,您可以拒绝收房,对此所产生的违约损失,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
  
  
  

·肇事逃逸刑事拘留取保可以吗?
    肇事逃逸刑事拘留取保可以吗?取保候审并不是针对某个罪名或某类罪而言的,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就能申请取保候审。其实法律对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很宽泛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一、监护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
    一、监护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监护与抚养的区别是:拥有抚养权意味着拥有可以和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而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监护权是一个广义的范畴,其中包括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还包括了一些人身权利及被监护人的财产处置等权利。严格来讲,抚养权与监护权是两种不同的民事权利,我们在...

·一、继承夫妻财产要子女签名吗?
    一、继承夫妻财产要子女签名吗? 继承夫妻财产不需要子女签名,这件事情和子女是无关的。 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

·在我国什么情况可以起诉离婚证
    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相比,肯定起诉离婚是涉及到庭审程序的。所以生活当中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双方没有办法协商一致想要向我国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的时候,又不是特别的清楚在我国什么情况可以起诉离婚证?其实离婚诉讼的相关庭审程序,原告方是有必要提前的了解一下的。 一、在我国什么情况可...

·机动车扣分标准是什么?
    机动车扣分标准是什么? 一、机动车扣分标准是什么? 扣1分: 1、 非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 驾驶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3、 驾驶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4、 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 扣2分: 1、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

·夫妻单方债务可以卖房吗?
    夫妻单方债务可以卖房吗?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

·签合同盖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的章?
    签合同盖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的章?分公司印章除可以对分公司内部文件进行盖章,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代表的是分公司的行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具体来说,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都是属于总公司的,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入总公...

·如何认定房屋买卖协议效力?
    如何认定房屋买卖协议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属民事买卖合同的范畴,其性质为民事法律行为,认定效力的目的在于解决是否受法律保护的问题,其社会效益是维护交易的安全和信誉。目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的根据主要是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私房管理条例》和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 1、房屋...

·员工在疫情期间隔离算旷工吗?
    员工在疫情期间隔离算旷工吗?不算旷工,属于疫情原因导致的,用人单位应当延续劳动合同,另外根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该怎么处罚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该怎么处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十年以上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