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事故处理方式及理赔技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交通事故处理方式及理赔技巧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处理方式及理赔技巧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1.凡没有违规驾驶,没有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同意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都可简易处理。也就是说可以私了。

  
     2如果有人受伤,或者机动车损伤严重的交通事故,报122,报保险,有人员受伤不要擅自急救,拨打120急救电话,救助伤员。

  
     3.要保护好现场,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3.肇事后千万不要逃逸,构成犯罪逃逸要加刑的,要知道即使不构成犯罪,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免赔的。

  
     4.发生交通事故手里缺钱也不要害怕,抢救费先由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5.等交通队认定事故责任.

  
     6.赔偿调解或者诉讼.

  
    

  
    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应当这样做:

  
     1、立即停车。在汽车运行安全的情况下马上停车,关掉引擎并打开紧急灯,如夜间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上还需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记下对方的车牌号,以防止对方开车逃逸。

  
     2、抢救伤者。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造成人员伤亡的,首先要做的是尽可能地抢救伤者,这既是对伤者生命权的重视,也是对责任方自己利益的维护,即通过降低损害后果以减轻对相关责任的承担。当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能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尽快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可以选择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 

  
     3、及时报警。报警时,应当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伤亡情况、有无危险品、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如现场发生火灾,还应向消防部门报案或者告知交通警察。当然,发生以下两种情形的交通事故依法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而不必报警:(1)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2)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  

  
     4、保护现场和收集证据。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尽量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遗留的痕迹、散落物等不能随意挪动其位置。即便是为抢救伤者,也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千万不要不作任何标记就擅自将事故车开动驶离事故现场,送伤者去往医院。当事人在警察到来之前,可用绳索等设置警戒线,以保护好现场。条件允许的话,应当及时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以保留证据,同时要求对方出示相关证件以证实对方的身份。此外,还可以要求交通事故发生的目击者作证,请求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如目击证人在另一辆行驶的车中,则需要快速记下其车牌号码。其他还需记下的事项包括交通方向、交通灯的信号、行车线、交通标志及碰撞位置等,最好是还能用纸画出交通事故发生的草图。

  
     5、看管财物。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忙于处理事故,抢救伤员等,往往会疏于对车载财物等的看管,因而致使财物被盗或者毁损,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对于现场物品或被害人的钱财等做到妥善看管也是十分必要的。

  
     6、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陈述事发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且应积极配合协助交通警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通知保险公司。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

  
     8、撤离现场、恢复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以下两种情形下撤离现场:(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警勘察现场完毕之后,事故当事人撤离现场;(2)、没有造成人身伤亡,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或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即行撤离现场,以恢复交通秩序。

  
    

  
    汽车保险:应知道的理赔常识和技巧: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理赔流程:

  
      1、被保险人需在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遗赠抚养协议合同样本是?
    在生活中,对于继承的问题我们都不是特别的清楚,继承的方式有三种,一种是遗赠抚养继承,还有一种是遗嘱继承,最后一种是法定继承,三种继承方式的顺序有所不同,国家对于继承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遗赠抚养协议合同样本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遗赠抚养协议合同样本 ...

·公司担保法人连带责任包括哪些
    公司担保法人连带责任包括哪些担保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您都是知道的,正是因为这样,为了对公司的其他人员负责,我国的公司法中对公司担保就是有要求的。不过,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公司可以为他人或者其他公司进行担保。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担保是存在法律风险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担保...

·域名的商业价值和法律性质
    
在网络经济的时代,人们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买卖商品和服务、娱乐和休闲、创业...

·论立功的构成条件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以及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立功具有积极的法律意义,即立功的犯罪分子可以得到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立功要有一定的条件。笔者认为,立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体条件。根据刑法...

·因持刀伤人被刑事拘留20天是什么罪
    因持刀伤人被刑事拘留20天是什么罪?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危房一般是指较为老旧的、有可能发生倒塌等危险的房屋。危房对于
    危房一般是指较为老旧的、有可能发生倒塌等危险的房屋。危房对于居住在内的住户来说十分危险,因此,政府会组织相关的机构对一些较为老旧的房屋进行鉴定,如果确认为危房的,需要进行重新修建。那危房鉴定方法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危房鉴定方法是怎样的? 1、危险房屋...

·提交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提交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多久?提交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2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视具体情况而有着不同的期限规定:其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其二,下列案件在上...

·一、工伤交通事故务农误工费标准是多少?
    一、工伤交通事故务农误工费标准是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

·房屋买卖协议书的范本怎么写?
    很多时候,我们都追求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购买一套房子。所以,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都会关注购买房屋相关方面的问题。其中很多人都对房屋买卖协议的合同的一些细节产生关注。因为一份正确的房屋买卖协议的签订,是我们对自身利益的保障。也是我们今后发生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的有利条件。那么,房屋买卖协...

·公司入职后可以随时辞职么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家庭原因,个人原因以及公司的相关原因,我们可能会面临辞职这一选择。很多初入职场的人员,对于公司辞职的相关事项,还存在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接下来,的我们将针对公司入职后可以随时辞职么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公司入职后可以随时辞职么? 一、提前通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