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现借条遗失应该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发现借条遗失应该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发现借条遗失应该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发现借条遗失应该怎么办借条的重要性,相信您都是比较清楚的,一般情况下借条是可以作为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法律凭证,因此在签订了借条之后,当事人应该妥善进行保管。现实当中,经常会发生债权人将借条遗失的情况。对此,本站债权债务专家陈志群律师提示:请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原因很简单:对方一旦察觉借条遗失而往往会选择赖帐。此时,债权人往往会失去胜诉权。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补救:1、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遗失的借条。2、可以请了解情况的单们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证人到庭作证,证人必须是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这样取得的尽管是间接证据,但加上较易取得的证人证言等证据,辅之其他证据,就可以形成证据链。4、故意扩大诉讼标的。在上述证据难以取得,且债务人不知道借条已丢失的情况下,可故意扩大诉讼标的。对方会指责你方故意歪曲事实讹人而照原数照说,并能举出自已只借未经扩大的数额,这样就可以从他口中弥补你的不足。5、债权人还可以与对方当面交谈或电话交谈,并把内容录下来作为证据,但要注意的是录音内容中必须明确自已与对方的姓名、通话时间、借钱的时间数量还款情况等内容。因此,如果你遗失了借条,那也不要慌张,可请专业人士为你设计补救方案。综上可知,要是出现借条遗失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可以由借款人再出具一份借条,同时将之前遗失的借条作废,这样也是不会妨碍债务履行的。但要是债务人此时不愿意出具借条的话,那么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方面的证据了,否则一旦产生纠纷就有可能无法追讨会欠债。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如果因为进城务工导致土地闲置的,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这样也可以得到一笔财产性收入。农村土地的使用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不是谁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的...

·无偿租凭协议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无偿租凭协议合同的内容是什么?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使用期限、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协议解除、争议解决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房屋租赁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

·企业的规章制度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的规章制度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的规章制度要合理合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一、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应当履行一定的民主程序 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不能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搞一言堂,而应当经民主程序制定。具体的民主程序一般为: 1、职工人数较多时推...

·工厂只搬迁部门有赔偿吗
    有。工厂搬迁的赔偿:1、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工业用地具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在使用年限内因政府政策原因需要搬迁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当地价格参照未使用的年限进行补偿。2、厂房重置费用。工厂搬迁至新场地之后,需要重新重置厂房,重置厂房所的资金也属于赔偿范围。3、停产停业损失费。因为拆迁造...

·新公司法控股股东权利是什么?
    现在的公司为了引进资金,会让很多投资人加入作为公司股东,有一些公司还会让自己的员工参与入股。如果我们想要入股,我们首先要搞明白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自己是否做好了入股的准备。股东控股又是怎么一回事?新公司法控股股东权利是什么?跟我们一起来看看。 新公司法控股股东权利是什么? 公司在实...

·刑事案件如何上诉?
    如果被告人对刑事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话,那么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不过这个刑事案件如何上诉呢?而在上诉之后,是否还能允许上诉人撤回上诉呢?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案件如何上诉 (一)上诉的条件 1、您必须具有主体资格。也就是说您...

·取保候审保证书范本(最新版本)
    申请取保候审如果采取的是人保的方式,即提供保证人,那么此时需要由保证人向相关机关作出一份保证书。那么取保候审保证书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带来相关范本一份,供您参考学习。 一、 取保候审保证书范本 我叫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 现住...

·一、司法实践中法院如何认定重婚罪?
    一、司法实践中法院如何认定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

·企业偷税漏税群众可以举报吗?
    企业偷税漏税群众可以举报吗?1,带上举报资料可以直接到当地税务稽查局举报,2,也可以进税务网站举报,举报需要有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过去,3,还有一种就是打电话匿名举报,把,知道的怎样偷税漏税的真实情况说给他们听,税务稽查马上会行动起来。根据我国最新《刑...

·解除劳动协议一式几份?
     一、解除劳动协议一式几份? 解除劳动协议至少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者保存,一份放劳动者档案。应该公司和劳动者签字盖章!如果原件不够,可以请收取原件的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何处的字样。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