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甘肃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ʦ绰13951899110
甘肃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λãҳ  »  
 

甘肃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www.nj48.com Ͼͬʦ

    甘肃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一、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二、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
  除了以上几种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拆迁非居民房屋的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以上是甘肃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内容,这个标准是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制定的,根据这个标准征地费用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在发放征地补偿款时,严禁政府相关人员克扣、侵占被征地人的补偿款。
  
  
  

怎么样才会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
    怎么样才会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的要件是:(一)客体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发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拖欠货款没有签合同怎么办
    拖欠货款没有签合同怎么办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企业经常会遇到拖欠货款的问题,拖欠货款带来的麻烦很多,但是有的合作伙伴之间并没有签订合同。这样的问题和麻烦将会很多,但是如果遇到拖欠货款没有签合同怎么办,找到一个合理的处理办法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将作详细介绍。一、拖欠货款没有签合同怎么办...

相信多数的人基本上在购买新房子的时候
    相信多数的人基本上在购买新房子的时候,内心肯定是激动和忐忑并存的。激动的是购买了新房以后在不久的将来就可以居住到自家的房子当中,而比较忐忑的原因是,很多第一次买房的人对买房的交易流程非常的陌生,对各种事项都是充满疑惑的。比如说,在我国买房子什么时候交首付? 在我国买房子什么时候交...

刑诉法171司法解释全文中关于审查案件有什么规定?
    审查案件都是有一定的程序的,因为这样才能避免审查案件的人员徇私舞弊,所以最好是查询一下有关的规定作为依据才能对案子进行查证,但时候最好阅读一下刑诉法171司法解释全文中对其的规定,我们整理了有关的内容,一起看一下吧。一、刑诉法171司法解释全文中关于审查案件有什么规定?(一)根据...

提出辞职不批准怎么办
    提出辞职不批准怎么办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导致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差异这一事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导致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差异这一事实,众所周知。因此,了解每个地区需要缴纳的五险一金的比例对于在该地区的上班族来说,就十分重要。那么,沈阳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呢?沈阳公积金查询方式有哪些呢?希望我们在下文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 一、沈阳五险一金比例 1、从2...

新婚姻法同居关系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新婚姻法同居关系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在当代这个社会,婚姻法对于调整我国婚姻关系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是需要婚姻法进行规定的。但是实际上,很多人对于同居这方面并不是十分的了解,那么,新婚姻法同居关系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什么时候提出好
    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但是没有相关具体时间的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

数罪并罚混合原则是什么意思?
    数罪并罚混合原则是什么意思?我国《刑法》第69条第3款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这表明,对于主刑和附加刑,我国刑法采用合并原则。我国刑法中的附加刑,有附加适用与单独适用两种情形。这里说讲的“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

预防欠款纠纷的措施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朋友间借钱是很常见的事,如果借钱给朋友但其不还的话,向追讨又显得不讲情义。所以,了解如何预防欠款纠纷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在实践中,预防欠款纠纷的措施一般有哪些呢?如果预防没有成功的话,那为了避免损失,您就要注意解决该纠纷的法定时效了,那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究竟是多久呢...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