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有哪些
  
  (一)、认定条件不同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二)、帐务处理上区别
  
  (1)在购买商品时,如果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两者处理存在不同
  
  1、一般纳税人处理为
  
  借 库存商品等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等
  
  2、小规模纳税人为
  
  借 库存商品等
  
  贷 银行存款等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
  
  (2)在销售商品时,采用的税率不同。
  
  1、一般纳税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三)、税收管理规定的区别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税率与征收率不同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纳税人: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为小规模按6%,(免税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以上便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从上文不难看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区别还是很大的,不管是纳税的税率还是从账务的处理上都有所不同。但是不管是哪一种纳税人都是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缴纳税款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除非存在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但并未对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条款进行立法干预,那么又该如何认定其的有效性。应当认为,只要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撤销权并非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也就是说,撤销权人必须在...

·假想防卫有没有故意犯罪?
    假想防卫有没有故意犯罪?假想防卫是故意犯罪的行为,正当防卫的实施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这就排除了对任何合法行为进行正当防卫的可能性。所谓不法,就是非法、违法的意思。因此,对于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合法行为,即使从当事人的立场看具有某种侵害性,也不允许当事人实行...

·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一般离婚无法就财产的分割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作出判决。那此时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财产分割的...

·是否有犯罪记录消除申请通道?
    是否有犯罪记录消除申请通道? 在当事人如果因为犯罪行为而被判处刑罚之后,这个就会在法院检察院还有司法机关经过审核处理,并登记和保存相关的犯罪实际情况的记录,这个记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前科。那么当事人在完成刑罚出狱之后,前科势必会影响到之后的发展,那么是否有犯罪记录消除申请通道? ...

·合同违约金最高是多少钱
    合同违约金最高是多少钱在现实的生活中,您为了能更加有效合法的维护自身的权益一般都会签订一份合同的,而且其中也会包含关于在合同中关于违约的一些补偿问题的,但是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合同违约金最高是多少钱,以及弥补的方法有哪些?一、合同违约金最高是多少钱合同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

·商标侵权处理规定有哪些?
    商标侵权处理规定有哪些?第一、责令停止侵权这个处罚措施是由我国的商标法明确规定的,如果违反了商标法当中的相关规定而进行了什么侵权的话,那么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是有责任和义务让侵权人改正的,并且要处以一定的罚款。第二、罚款同时商标法当中规定,如果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侵权而造成了一定后果...

·有期徒刑几年、有期徒刑量刑情况有哪些
    有期徒刑是有刑期限制的,否则的话就与无期徒刑没有什么差异了。但是对于很多人而言,虽然知道有期徒刑有一定的刑期,不过并不知道有期徒刑几年。自然也无法判断法院做出的有期徒刑量刑是否合法,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有期徒刑几年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

·如何判断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事实上就已经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但是产生纠纷之后,用人单位往往会以自己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合同为由进行抗辩,主张不存在劳动关系,这个时候有的劳动者就会感到疑惑,自己究竟有没有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呢?下面就来为您答疑解惑。 一、如何判断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

·员工不肯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员工不肯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该条款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