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一、什么是破产撤销权
  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实际上,破产法上的撤销权制度是民法上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在破产法上的延伸。基于其独特的法律特性和制度功能,各国破产法均规定了破产撤销权制度。
   二、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
  《破产法》规定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因破产人不当处分而失去的利益,保护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机会。国内也有学者称之为否认权,并定义为:对于破产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害于破产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过管理人行使撤销权而予以消灭,使财产回复到行为发生以前的状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五)放弃自己的债权。破产企业有前款所列行为的,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
  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这一破产撤销权制度,虽然在法律上给予了债权人适当的救济权利,但由于该规定过于简单,在审判实践中操作性差,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不完善,因此,在立法上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破产撤销权制度,以便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扩张破产撤销权的适用范围和行使主体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第32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以上是对关于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的详细介绍。从上可知,很多企业申请破产的动机都是为了获得利益,而我国破产撤销权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利益,防止破产企业的一些转让财产的行为侵害到债权人的利益。更多关于破产撤销权的法律知识,您可以在线咨询的相关律师们。
  
  
  

·事故误工费交通费的相关规定
    事故误工费交通费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有固定收人...

·外籍与中国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管辖原则是什么?
    外籍与中国人离婚俗称涉外离婚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案件,需要遵守该法规的规定。离婚案件之中,财产的分配问题一直是难点问题,这点对于涉外离婚案件也不例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股东,外籍与中国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涉外离婚的解决途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

·签订国内贸易合同的重点是什么,哪些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
    签订国内贸易合同的重点是什么,哪些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 一、签订国内贸易合同的重点是什么? 1、合同的基本条款要具备。合同的内容虽然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包括,至少也要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

·应该在什么情况下开拘留证?
    应该在什么情况下开拘留证? 一、什么情况下能开拘留证 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向被拘留人出示的法律凭证。是在领导批准的《呈请拘留报告书》的基础上签发,为公安机关专用文书之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2)奸淫不满14周岁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二、强奸罪怎...

·特定时段社会保险费追缴时效如何计算?
    《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2011年7月1日后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按照社会保险法和此规定执行;对2011年7月1日前发生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故本案的法律适用应当沿用国务院《劳动保障监...

·举报法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
    当前,随着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持续增多。进年以来,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加大了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还是泛滥猖獗。法官作为法律的代表者具有神圣的使命和职权,成为法律的代言人。那么,举报法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呢?下面,让我们来为您解...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全文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全文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

·中国征地补偿款多少钱一亩
    中国征地补偿款多少钱一亩 政府征地,用于各种用途,其间会给被征地方一定的补偿,关于补偿的问题,被征地方往往是最为关注的事情,对于征地补偿标准,这个目前国家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价格也没有统一的规定,各个地方征地补偿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我们在这里给您介绍下. 一、征地补偿的标准 ...

·妨害植物检疫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妨害植物检疫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一、妨害植物检疫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妨害植物检疫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