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品房预售的流程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品房预售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如下:
   (一)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
  准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法律规定的材料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申请后,应当在10天之内核发预售许可证或者作出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后,开发商即可以推出预售广告并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实践中,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开发商通常会要求购房人与其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三)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和预告登记。
  预售合同签订后,预售人应当将预售合同交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按照《民法典》和《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办理预告登记。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5)其他必要材料。
  此外,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交付建成商品房并移转产权。
  在预售的商品房竣工后,房地产开发商将通知购房人与其签订“房屋交接书”,并将房屋交付给购房人使用。最后,双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二、商品房预售应按什么流程办理
  商品房预售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二)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四)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五)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在买预售商品房时,购房者千万不要想着能一蹴而就,而是应当为之多花一些时间来把相关内容了解透彻。关于商品房预售的流程,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为避免购房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在购买期房之前一定要先审查开发商的预售资质。
  
  
  

·农民工扣下的工资怎么拿到?
    在建筑领域,农民工的人数非常庞大,相对于用人单位而已,其处于弱势地位。现在一些小的建筑公司违规操作,恶意克扣农民工的工资,给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伤害。农民工讨薪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那么农民工扣下的工资怎么拿到?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农民工扣下的工资怎么拿...

·车损险不赔的几种情况?
    车损险不赔的几种情况(1)酒后驾车。酒后开车是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保险公司对因酒后开车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不负赔偿责任。(2)人工直接供油。机动车行驶中,遇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时,用人工直接供油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对由此引起...

·异地羁押讯问的规定是什么?
    异地羁押讯问的规定是什么?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3、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

·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奖金、加班工资等等。而不管是对于哪部分工资,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数额进行支付。那要是出现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的情况,此时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第51条规定...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人逃逸的法律责任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人逃逸的法律责任许多人为了路程上的方便快捷,经常会驾驶摩托车飞驰在马路上,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驾驶摩托车也是需要驾照的,甚至有些人知道相关规定但也不以为意。摩托车作为机动车,如果无证驾驶需要收到法律的出发,如果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人逃逸则更有可能收到刑法的处置。下...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什么,有哪些规则?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什么,有哪些规则?一、通常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什么 加班工资需根据日工资基数或小时工资作为基数来计算,通常是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二、通常加班费基数的计算有以下几条规则: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应当注...

·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是什么,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是什么,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哪些在国内土地使用权是非常重要的土地使用权利,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我们是无法对土地进行使用的,如果想要对土地进行使用,我们就需要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购买,如果土地已经有人使用的话就需要像拥有人购买,以求转让。那对于我们来说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是指什么...

·合同见证人可不可以是亲人
    合同见证人可不可以是亲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成为合同见证人的条件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所以亲属是不能作为合同见证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

·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个人债务个人承担有效吗 ?
    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借钱的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要承担还款义务。所以有些人为避免对方偷偷借钱,最后自己也要还钱,便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个人债务个人承担。不过,这时候要确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事实上,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按照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会被...

·父母的土地使用证能过户给孩子吗?
    父母的土地使用证能过户给孩子吗?父母都会把孩子放在第一位,就比如农村的父母辛苦一辈子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土地使用证,都会开始考虑把土地使用证留给孩子,但是要想变更某个证的持有人信息,就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过户,可是,父母的土地使用证能过户给孩子吗? 一、土地使用证能过户给孩子吗? 父母...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