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 一、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
  当事人就借款纠纷举证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具体如下:
  1、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2、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3、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
  4、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5、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二、举证借款纠纷有哪些要求
  在借款纠纷中,当事人要举证证明以下事项: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其他证据。
  现实中,无论通过怎样的方式处理借款纠纷,此时当事人都需要收集到相应的证据材料,否则的话最终的处理结果可能会对自身不利。至于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可以在上文中进行适当的了解。若不清楚具体该如何收集借款纠纷的证据,最好聘请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哪些?
    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哪些?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列举好相关的证据,这种证据必须要非常的充足,比如说存在着工资卡,还有就是相关的银行转账的证明,等等这样的一种劳动关系的确定的时候,需要看一下是否符合法律当中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

·一、校内交通事故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一、校内交通事故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校内交通事故处理原则如下: (一)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三)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昭君镇响滩村、陈家万村;峡口镇峡口居委会、古夫镇夫子社区、龙珠社区、北斗坪社区。 补偿标准:耕地:32340元/亩;菜地:35574元/亩;果园:35574元/亩;茶园:35574元/亩;精养鱼池...

·团伙盗窃罪主犯从犯是怎样区分的
    随着国家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一些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法总是层出不穷。像团伙盗窃案这样的恶略犯罪案件,您在生活中也时有听说,法院在对团伙盗窃案进行量刑的时候,对主犯和从犯的判决肯定是不一样的。那么团伙盗窃罪主犯从犯是怎样区分的?以下的资料当中将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团伙盗窃罪主犯...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享有的权利
    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依合同法的规定享有下列的权利:

  一、按国家物价局规定收取旅客客票价款及行李托运费。

  二、按规定要求无票乘车、超程乘车人补缴票价款及超过规定的行李托运费。

  三、拒绝乘客要求改变规定线路及超速驾驶的要求...

·一、交通事故后私了赔偿分歧大可以报案吗?
    一、交通事故后私了赔偿分歧大可以报案吗?可以进行报案的,交管部门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处理:第一种途径是推定事故责任。推定事故责任是说公安交管部门在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时,或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致使无法认定交通事故时,或者因其他原因...

·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是怎样的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下列行为可能判...

·如果一个员工因为意外伤害而导致工伤伤残的情况
    如果一个员工因为意外伤害而导致工伤伤残的情况,那么他可以通过工伤保险的方式来进行相关的补偿,那这时候他的工资待遇有什么样的规定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应该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条例来对职工进行工资补偿,详情来看下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

·不可抗力条款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不可抗力条款的认定依据是什么?不可抗力条款的认定依据是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在合同中,通常可以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