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ʦ绰13951899110
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λãҳ  »  
 

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Ͼͬʦ

    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发内蒙古等偏远地区,因此大量的征收土地,对于征收的土地是有一定的补偿的,对于征地的补偿主要是政府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的,为人民着想。那么到底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 每个区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分别是:
  
  区片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9.18万元/亩; 区片Ⅱ征地区片综合地价7.59万元/亩; 区片Ⅲ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45万元/亩; 区片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72万元/亩; 区片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29万元/亩;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终以省政府批准公布的标准为准。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
  
  1、地 一类 1600元/亩(指大棚菜地); 二类 1400元/亩(指专业蔬菜基地); 三类 1200元/亩(指无灌溉设施,不能常年种植,产量不高的菜地)。
  
  2、地 一类 1100元/亩(指灌溉水田); 二类 1000元/亩(指望天田和水浇地); 三类 900元/亩(指旱地)。
  
  3、园 一类 3000元/亩(种植在5年以上); 二类 2500元/亩(种植在3-5年); 三类2000元/亩(种植在3年以下)。
  
  4、地 1200元/亩(包括竹林和苗圃)。
  
  5、塘 精养1600元/亩; 一般1100元/亩; 放养超过2年的不予补偿; 水塘(蔺草、藕、菱)1100元/亩。
  
  三、执行本标准的有关说明
  
  1、征地补偿标准自2008年5月1日起实行,其中,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经省政府批准公布后,统一执行省政府批准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
  
  2、家、省、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政府可实时对本标准进行调整修订。
  
  4、县应运用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成果,尽快制定出台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5、标准执行中的问题由合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四、办理审批手续
  
  1、请征地单位按照征地报批要求准备报件,向市国土资源部门申报。申请征地单位指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土地收购储备机构以及可以按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项目建设单位。
  
  2、征地事务机构会同区劳动保障部门、拟征土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展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涉及农业人口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调查,调查结果需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统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共同确认。
  
  3、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市劳动保障部门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意见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听证。
  
  4、国土资源部门编制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地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审批;
  
  5、据建设用地报批缴费通知,市财政部门负责转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申请征地单位转付其它报批税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定的,更加符合当地的发展需求。经济越发达的地方,征地的补偿比较高,并且内蒙古的土地面积较大,所以其土地征地补偿相比其他地方来说较低。土地征用补偿一般是政府的财务部负责的,如果要申请征地的话,也要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没有劳动合同辞退后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辞退后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2个月的内容是什么?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2个月的内容是什么?拘役是一种刑罚,具有一定期限的缓刑考验时间。可是由于广大群众对相关文件的陌生,对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2个月的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诸多劳动工种中,目前有很多对劳动者安全都是有极大风险的,稍
    在诸多劳动工种中,目前有很多对劳动者安全都是有极大风险的,稍有差池便会受到伤害。当我们在工作中受伤时,为了保障自身利益都会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那么您知道提交后还有哪些流程吗?申请成功待遇有哪些呢?请看来自我们的解答。 一、提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后的流程 (一)提交工伤保险...

如何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分割证明?
    如何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分割证明?一、如何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分割证明 1、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分割需要去房管局备案,做2个独立的门牌号,还有要看下原来的公司注册的时候写的是多大的面积,如果全部都被注册了的话就不行了,现在深圳,上海开始实行一址多照,北京暂时还没有实行,所以需要将场地划分 2...

交通事故诉讼的材料具体包括什么交通事故的认定、处
    交通事故诉讼的材料具体包括什么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赔偿等等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双方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就可以拿着足够的证明材料去起诉对方,通过法律来解决这起纠纷进而帮助维权。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

对祖辈的遗产孙子外孙有继承权吗
    孙子外孙有继承权吗应该说从法律上将孙子外孙一样有代位继承权,而不是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

没签合同发生劳动争议要受理吗
    没签合同发生劳动争议要受理吗 一、没签合同发生劳动争议要受理吗 从劳动法原理上分析,劳动争议应否受理,是以争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来确定,而不是以这种关系是否合乎法定形式来确定的。事实劳动关系尽管存在建立形式上的缺陷,但仍然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

夫妻之间的借条可以进行公证吗?
    夫妻之间的借条可以进行公证吗?可以进行公证,结婚后夫妻之间打的借条有法律效应,但经过公证可以更好地保护借款人的权益,避免日后因借条丢失毁损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借条不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

借条与欠条之间的区别都有哪些
    借条与欠条之间的区别都有哪些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有些出借人知道借条要比欠条更为正式一些,并且两者相比而言,借条的法律效力也更高一些,所以在借钱给他人时会优先选择打借条。然而在实践中,借条与欠条之间的区别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夫妻离婚后还能因为财产起诉吗?不少人在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在之前转移了财产,那么此时是否还能申请进行这部分的财产分割呢?如果可以,是否又有时间限制?相信很多人在这方面都不太了解,接下来,我们告诉你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后还能因为财产起诉吗 (一)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