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手房卖方逾期迁出有哪些风险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二手房卖方逾期迁出有哪些风险
您的位置:首页  »  
 

二手房卖方逾期迁出有哪些风险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作为卖方,最重要的一个义务就是及时的向买方交付房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要按照约定的时间迁出出售的二手房。但实践中有的卖方可能会逾期迁出,此时会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那么究竟二手房卖方逾期迁出有什么风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卖方逾期迁出有什么风险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会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房屋的过户问题,很多房主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后迟迟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迁出,这样的情况表面上看着是没有给购房者带来经济损失,但是售房者是需要承担一些违约责任的。
  一般售房者的户口是与房子绑定的,因此为了保证售房者能够及时的迁出户口,购房者与售房者会签订了合同补充条款,双方约定卖方承诺自上述房产权利转移之日起多少日办理原有户口全部迁出手续,如果发生逾期一日就需要向买方支付违约金,直到房内户口全部迁出为止。
  如果卖方在合同中对户口的迁出时间已经作出了承诺,就应该严格的执行,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八大注意远离二手房逾期迁出纠纷
   (一)重视户口问题。
  记住无论是教育地产还是二手房,都要重视户口问题。毕竟无法落户会给自己造成各种各样的麻烦和损失,因此房产交易过程中,谈判的重点不光是房屋的产权、价格、区位、户型、楼层和朝向等方面,还应当包括户口问题。
   (二)预先全面调查核实房屋内所有的户口。
  即使是房主承诺了屋内的户口情况,购房者也需要自己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这样做不仅可以核实售房者承诺的真实性,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比如出售房以前购房时的上家户口等。
  如果是通过中介买房的话,也可以委托中介代为核实的房屋的户口,记得核实后要求中介机构出具书面的核实报告,并加盖公章,防止一些中介人员的疏忽或欺骗行为给自己造成损失。
   (三)明确的在合同中约定卖方迁出时间。
   (四)户口的迁出时间最好约定在房屋登记过户之前。
   (五)通过预留房屋尾款和违约金的双层方式对售房者施加压力。这样可以迫使其诚实守信,按期迁出。
  预留的尾款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说明先迁户口然后再交付房款,约定好顺序防止对方恶意违约,且房屋尾款的数额不宜过低。在签订违约金条款时也应当注意要能够适用于迁移户口。
   (六)如果售房者约定在交易后的一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的话,购房者要考虑自己是否应该接受。
  可以在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好卖方不迁移户口的赔偿责任,如逾期一日则应当按照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五计算,直到卖方房屋内户口全部迁移为止。
  这种加重经济责任的方式,可以有效地促进卖方及时履行合同中户口条款,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七)双方最好多商量。
  如果交易双方进入诉讼这一环节的话,最好可以借助法院施加的压力来促使对方迁移户口,履行义务,最好能够和对方进行良好的沟通来达到诉讼目的,防止关系僵化。
   (八)和法官保持积极的沟通
  诉讼过程中应当告知法官你的目的仍然是促使对方履行义务迁出合同,请求法官施加压力做好对方的工作,使售房者尽快迁出。
  进行二手房的买卖,不管你是作为卖方还是买方,此时都应该按照约定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其中买方需要及时的支付房屋对价,而卖方则应该及时的迁出房屋,为购房者腾房。当然要是出现卖方逾期迁出的情况,则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上起诉离婚可以直接离么
    离婚代表着两个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而离婚的方式有很多种,如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两个人走到一起不容易,协议离婚应该是两个人最好的分开方式,而起诉离婚则会让两人由知己变为相互讨厌的人,很多人不清楚起诉离婚的具体情况,那么对于起诉离婚可以直接离么这个问题,以下有详细的分析。 起诉离婚...

·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置,构成寻衅滋事罪怎么判刑?
    寻衅滋事犯罪的行为人往往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而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对于这样恶劣的犯罪,我国是如何规定处罚的呢?关于“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置”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置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

·事实婚姻具体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事实婚姻具体满足的条件有哪些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

·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
    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 一、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 能否结案还是得看证据标准。如果真的是没有犯罪或者是因为证据不足而必须终结刑事程序的。其实这种情况也和取保候审没有多大的关系。在这里,只可以明确一点。那就是取保候审最多是可以实施三次的,而且每次的最大限度是可以有一年的时间。至于公...

·农村一般给抚养费多少钱
    农村一般给抚养费多少钱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

·手写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手写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一、手写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手写合同也应当认定有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

·国家赔偿丧葬费法律规定是怎样计算的
    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法制也在加快进程,人们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在增强,在生活中,有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侵犯权益,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提起国家赔偿,如果被侵权人死亡,就需要了解国家赔偿丧葬费法律规定是怎样计算的,下面来介绍一下。 一、国家赔偿丧葬费 工伤...

·借条在多长时间内有效,相关内容有哪些
    借条在多长时间内有效,相关内容有哪些一般情况下,借条都不是永久有效的,所以对于借款纠纷应该要及时处理。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条在多长时间内有效呢?在遇到借款纠纷时,当事人只有在借条的有效期内提起诉讼才能有效的维权。下面我们就为你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借条在多长时间内有效...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只要工程质量有了保障,人们的生活才会有保障,才能不每天处于担心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而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所以一般在工程施工前,发包方和承包方会确定一个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人施工时需要严格按照该标准的规定进行作业。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

·夫妻双方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夫妻双方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但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