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进行离婚诉讼?流程具体如下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何进行离婚诉讼?流程具体如下
您的位置:首页  »  
 

如何进行离婚诉讼?流程具体如下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进行离婚诉讼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诉讼离婚——起诉(原告)、应诉(被告)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起诉状副本。离婚起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被告——应诉答辩:

    

      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二、诉讼离婚——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出嫁的女儿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
    出嫁的女儿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出嫁的女儿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因为父母也是女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

·未签订书面股权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未签订书面股权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在生活中,人们之间往往会选择通过签订协议或者合同来约定相关事项,即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存在,这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了,这是由于协议或者合同是受我国法律承认保护,并且也是纠纷解决机制的所在。那么,如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遇到了未签订书面股权转让协议时,这...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方式?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方式有哪些离婚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方式有以下两种方式:(一)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现代社会中,大多数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也得到了一定提高,所以,一般情况下,都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实践中,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据此我们将为您解答以上问题。 一、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

·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不在原审法院起诉吗?一定判离吗?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不在原审法院起诉吗 一定判离吗 一般来说,是在原法院,因为涉及管辖权的问题,不是想在哪里起诉就在哪里起诉的。如被告方经常居住地未发生变化,则第二次起诉离婚依然由第一次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生了变化,则要到对方的户籍地或经常...

·现在拥有私家车的人员来越多,每年都有很多车主面临着自己的爱车
    现在拥有私家车的人员来越多,每年都有很多车主面临着自己的爱车年审的问题,但是其中有很多细节您未必清楚,比如,交通事故未处理能年审吗?年审有哪些程序,我们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 一、交通事故未处理能年审吗 交通事故未处理是不能能年审的。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机...

·商标被别人抢注了怎么办?
    商标被别人抢注了怎么办?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

·亲告罪的特征有哪些内容?
    亲告罪的特征有哪些内容?(1)亲告罪在认定上的主观性和模糊性。亲告罪在法院作出肯定性结论之前,相关行为究竟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还是犯罪行为,其认定较之于其他犯罪来说有很大的主观性和模糊性。以侮辱罪为例,其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名誉权,造成的具体危害是使被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社会评价因诽谤...

·《劳动合同法》关于旷工的规定有哪些
    旷工违反劳动纪律,严重的,甚至会被用人单位除名。据《劳动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联系在一起的,而严重的旷工行为可能要员工承担起重大的法律责任,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旷工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关于旷工的规定。但《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

·不签劳动合同自己离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不签劳动合同自己离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