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责任能力的特殊规定和刑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刑事责任能力的特殊规定和刑罚
您的位置:首页  »  
 

刑事责任能力的特殊规定和刑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一致的。但是,在出现疾病的情况下,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的能力与自我控制的能力也可能分离。只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都具备,才属于有刑事责任能力。

   关于几种特别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的特殊规定:

  
       1.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本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本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在同条第3款又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醉酒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本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本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里所指又聋又哑的人,是指既聋且哑的人;这里所指盲人是指双目失明的人。

  
       法律刑罚

  
       依照中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与行政责任不同之处

  
       一是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

  
     二是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

  
       三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女方要离婚男方拖着怎么办?
    女方要离婚男方拖着怎么办?女方要离婚男方拖着可以直接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离婚。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后,男方收到法院的起诉书副本后,可以向法院作出答辩,或者委托律师代为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是怎样的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是怎样的?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我们知道公司资产是分为等额股份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股份可以转让。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那么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有哪些要注意的呢?我们特地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在股权转让的工程中要交纳哪些...

·诈骗罪能判几年
    诈骗罪的判罚标准如下: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银行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随着房价的逐渐升高,买房又是居民的刚需,因此,沉重的经济压力使许多人在买房的时候选择去银行贷款,那么去银行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手续,要带哪些证件才可以办理,下面由对银行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做出详细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银行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购房者在决定购房之前...

·法院强制执行公司没钱怎么办
    法院强制执行公司没钱怎么办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执行申请人无论什么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永远不会过期。根据《中...

·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是什么?
    近年来,集资诈骗开始盛行,而犯罪的主体也由以前的个人单打独斗变成了单位犯罪,单位集资诈骗的案例不在少数,作为单位犯罪,它的立案标准与个人立案标准大不相同,而且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处罚也和个人不尽相同,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单位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情节。 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处罚 一...

·缓刑期间可以离开居住地吗?
    罪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法官判刑的同时会宣告缓刑,这属于一种很有利的制度,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但适用缓刑有一定的考验期,而在考验期内就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同时缓刑人员的活动也是受到限制的。那么在缓刑期间可以离开居住地吗?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缓刑期间可以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对违章行为进行判定而形成的文书材料,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这个问题,很多人是抱有疑问的,这些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更改的情况具体是怎样的?行政行政复议(诉讼)的具体要求又是什么呢?为您解答疑问。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 ...

·工厂解除合同赔偿是六个月工资吗?
    工厂解除合同赔偿是六个月工资吗? 一,单位无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赔偿金。工作年限应自用工之日起计算。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老年人买房子注意什么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老年人买房子注意什么手续? 五招辨别“黑中介” 为防止上当受骗,湘潭房产网购房专家教您如何辨别“黑中介”: “一看”:进门先看是否悬挂着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等证件。 “二问”:询问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房产中介从业资格证。 “三要”:交纳费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