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镇社保和医保的区别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城镇社保和医保的区别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城镇社保和医保的区别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随着经济科技等各方面领域的快速发展,保险行业体系也日渐完善,体系分支涉及到衣食住行方方面面,已经可以满足人们的大部分保险需求,那么在众多的险种中您是否了解城镇社保和医保呢?城镇社保和医保的区别有哪些呢?
   一、 基本含义
  1、城镇社保
  城镇社会保险是指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构负责实施、面向劳动者建立、通过向劳动者及其雇主筹措资金建立专项基金,以保证在劳动者失去劳动收入后获得一定程度的收入补偿的制度。
  2、城镇医保
  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2016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发布。《意见》指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二、 缴费计算
  1、城镇社保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2、城镇医保
  基金支付比例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75%、60%、50%。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2年后,可分别提高到80%、65%、55%。
  本文中我们通过对基本含义和缴费计算两方面的比较为您介绍了城镇社保和医保的区别的区别。保险都是为了保障人们的权益而承担风险,所以无论是哪方面的保险,都应该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规定合理的进行选择性参保。
  
  
  

·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是否有效
    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是否有效一、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是否有效 抵押合同当然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是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

·交通事故处理简易程序怎么操作
    交管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是指根据相关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了解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有利于当事人保护自身权益。那么,交通事故处理简易程序怎么操作呢...

·下级给上级送礼行贿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下级给上级送礼行贿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离婚还需要公正财产吗?
    一、离婚还需要公正财产吗?离婚前办理财产公证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分割以公证书为准。如果离婚前不能办理...

·未购买交强险主次责任赔偿怎么算?
     未购买交强险主次责任赔偿怎么算 第十九条【未投保交强险的责任承担】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连带...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可以调解吗?
    1、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民事活动。未满8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

·残疾人开车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在路上开车,交通事故几乎是每天都有发生的,对于正常人开车出现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一般人或多或少都有所了解。但是,对于残疾人开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要如何进行处理呢??下面就和我们来看看残疾人开车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一、什么情况下残疾人可以办理残疾人驾驶证?符合以下规定的残障...

·“马德里”协定与议定书的缔约方
     为什么要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分为协定缔约方和议定书缔约方?

    协定缔约方是指加入“马德里协定”的国家。

  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加入“议定书”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

  纯议定...

·夫妻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判决?
    夫妻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判决? 一、夫妻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判决?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判决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均等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根据《民法典》(...

·入户盗窃构成犯罪怎么惩罚?
    一、入户盗窃构成犯罪怎么惩罚?入户盗窃构成犯罪的处罚是: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