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开发商延期交房了应该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开发商延期交房了应该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开发商延期交房了应该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等着开发商按期交付房屋是购房者非常期待的事情。不过一旦开发商延期交房,则会影响购房者的心情。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了应该怎么办?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了应该怎么办
  一般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期房时,通常以入住时间早为促销手段,引起购房者的兴趣。那么购房者一定要注意开发商是否能够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房,购房者可通过签订购房合同时进行约定,如果开发商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交房的话,规定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比如在合同中可以这样约定:
  (1)开发商须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将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 给购房者;
  (2)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那么购房者应给开发商一个宽限期,允许开发商 在该宽限期内交房。但开发商尖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购房者已交付的购房款从合同规定 的交房期限到实际交付日期所发一的利息计算;
  (3)如果开发商在宽限期限过后,仍不能交 房的,那么购房者可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那么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 除合同。因此,当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时,一般来说购房者并不能马上解除合同。但是按照 上述在合同中对于开发商略微迟延履行合同,对购房者来说并不会造成很大的伤害,购房者 只是略微推迟入住时间而已,但是如果在宽限期限过后,开发商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 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标准?
  开发商应按照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如果开发商有延期交房行为应向购房者赔偿违约金。开发商赔偿购房者延期交房违约金有两个标准:
  1、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房赔偿违约金的标准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购房者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标准过高或过低都可以申请调整,开发商若发现当初设置赔偿标准过高,可与购房者协商调低,参照同样地段、户型面积、楼层房屋的租赁价格调整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购房者如发现当初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过低,也可向开发商提出协商提高,参照标准同上。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未约定延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标准的,开发商延期交房的仍然应当赔偿购房者延期交房违约金。
  有些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没仔细阅读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草率签订合同,而开发商发生延期交房行为,购房者想依据合同要求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时却发现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延期交房违约”条款居然没约定赔偿标准,开发商只是在该条款上打了一个“×”号。
  在此,建议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及时发现合同中对自己不利的条款表述,以便在签订合同前与开发商协商修改有关合同条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发商不与购房者签订延期交房赔偿标准的行为不合法,开发商延期交房依然应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赔偿购房者延期交房违约金。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开发商延期交房了应该怎么办?购房者可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赔偿。实践中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并不少见,很多购房者对此都是忍耐与等待。事实上,开发商延期交房属于违约行为,购房者可因此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赔偿吗?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赔偿吗?可以,工伤认定期内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双方同意,并对工伤赔偿等事项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

·去劳动仲裁算上班吗
    去劳动仲裁算上班吗 一、去劳动仲裁算上班吗 申请劳动仲裁与去上班是两件不同的事,单位如果要求职工上班,若无正当理由,职工应当到单位上班,而不能以双方之间正在发生劳动争议就拒绝到单位上班,如职工无正当理由拒绝上班,单位认定职工旷工是有法律依据的。若职工旷工,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

·公司法人社保是否需要缴纳?
    社保的缴纳,可以给公司的职员带来诸多的利益,故而不少人认为,若给公司法人缴纳社保,同样也可以带来一定的收益,根据规定,公司法人社保是否需要缴纳?如果需要,与其他的生命主体一样,都需要按照既定的流程的规定,向制定机构缴纳。 一、公司法人社保是否需要缴纳?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

·劳动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一、交通事故我车被扣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我车被扣怎么办?交通事故我车被扣可以等待交警部门关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划分完毕之后,申请取回自己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和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

·保证合同可以单独存在吗
    保证合同可以单独存在吗现在很多当事人在签订债权债务合同的时候,都存在一个从合同的情况,在主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从合同也会跟着出现纠纷,那么保证合同可以单独存在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保证合同可以单独存在吗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亦无效,尤其是独立担保,即...

·故意杀人罪一般被判刑多少年
    故意杀人罪是您最熟悉的罪名之一。犯罪的就要受到刑罚处罚,犯故意杀人罪的,同样要受到刑法的严厉制裁,那故意杀人罪一般被判刑多少年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杀人罪一般被判刑多少年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

·刑事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 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现在很多债务人以自己没钱或者别人还欠我钱等借口来不予以偿还到期债务,那么作为债权人此时该怎么办呢,其能否行使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债权人又该怎么行使代位权?要是你都不清楚的话,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分析解答。 一、债权人代...

·债务免除的方法和效力
    债务免除的方法为:

    1、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的意思表示构成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适用于免除。免除得由债权人的代理为之,也可以附条件...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