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如何解决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如何解决
您的位置:首页  »  
 

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如何解决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如何解决 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如何解决
   1、就业是民生之本
  就业是民生之本。农村劳动力就业是一项事关全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事关城乡统筹和“三农”问题的系统工程,针对失土农民文化程度不高、除了务农无一技之长的实际,给予培训补贴。对被征地人员、农村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培训经费给予全额补助;对被征地人员参加职业指导、公益性岗位培训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其培训费和技能鉴定费给予全额补助;对被征地人员、农村劳动力,在定点培训学校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政府培训补助。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再就业。
   2、就业援助
  以开发就业岗位、实施就业援助为重点,以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形成就业工作真正规范、就业环境明显改善、就业质量和工作效率显著提高的局面。争取体就业率达到96%以上。
   3、宣传教育
  最终,希望共同努力,让有劳动能力无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通过宣传、教育树立就业观念;让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失业被征地人员农民通过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实现再就业;让已就业人员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劳动素质巩固其就业。
   4、征地安置政策
  现行征地安置政策基本上是一种纯粹的经济补偿办法,即国家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农民予以直接的经济赔偿,如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财产补偿,安置补助费是补偿农业从业人员因征地而就业不充分或一时不能就业所承受的损失,等等。肯定地说,这种经济补偿机制是必要的,目前显然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应该坚持下去并逐步得到改进。但必须看到,现行的经济补偿机制是低水平、不全面的,难以完成所有的工作。大量的实证调查揭示,这种补偿在结果上无法恢复被安置者以前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在大多数情况下,即便及时足额给付了经济补偿,失地农民在很长时间以后仍会处于贫困状态。这就警示我们:现行的征地安置政策是一种普遍缺乏效用而且很容易被滥用的方法,不足以预防失地农民的贫困,必须加以调整和完善。
   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如何解决?我们可以看到首先必须对农民进行就业援助以及就业培训,另外需要对农村劳动力通过宣传、教育树立就业观念。最后最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对当前我国征地安置政策进行了解。征地后的安置问题一直是这个问题的关键,所以需要得到关注。
  
  
  

·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要式合同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电子数据等其他形式。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

·离婚上诉改判孩子的抚养权可能吗?
    离婚上诉改判孩子的抚养权可能吗?是有可能的,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

·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在签订了书面的协议后,往往都会选择再办理一个公证,以此来加强协议的法律效力。而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协议,必须要在办理了公证手续之后才能生效。那么实践中,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如果分家协议签订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没有违反...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一、商品房是什么 商品房,通俗的说呢,就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其中,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

·医疗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

·上班太累流产了属于几级工伤
    流产作为工伤不能进行伤残评级。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

·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的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相关条款的规定,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依《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而委托人没有按照约定的要求去做或者部分未按约定要求去做,致受托人的技...

·离婚协议抚养权能改吗?
    离婚协议抚养权能改吗? 离婚协议抚养权能改吗? ?1、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 2、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最基本的保障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最基本的保障,但是,有些用人单位却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可能劳动者把那个没有注意这个问题。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怎么解决劳动关系问题?需要劳动者收集其他的证明材料。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相关内容。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注意收集以下证据如果...

·南阳土地使用证的补办流程是什么
     一、南阳土地使用证的补办流程是什么 (一)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二)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三)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四)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农场土地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