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是什么呢?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是什么呢?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是什么呢?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求职面试的时候经常会听到用人单位给出的条件里面有缴纳五险一金这一项,那么五险一金究竟都包括什么呢,缴纳五险一金有什么好处以及如果不缴纳五险一金会对以后有什么不良的影响么,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注意了解的问题。下文就为您总结一下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是什么呢?
  
  一、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是什么呢?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各地缴纳比例不一样。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2%;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个人不缴纳;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10年下半年起,全国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其中个人出的是右边的部分即 8%+2%+0.2%+12%=22.2% ,公司出的是左边的部分即 20%+10%+1%+0.5%+0.8%+12%=42.3% ,也就是说扣除四金(三险 + 一金)后的工资为:m= 工人工资—基数 乘22.2% ;而公司付出的总资金为 Y= 工人工资 + 基数 乘42.3%
  
  二、五险一金的作用
  
  1、个人缴得越多,单位为你投入也就越多。五险一金缴费是同样的基数单位和个人承担不同比例,单位缴费是个人缴费的约2倍左右。
  
  2、社保公积金缴费是免税的,不但缴纳时不扣个人所得税,待遇领取时不扣个人所得税,而且专用账户也不扣利息税;而如果作为工资发给本人,是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存入银行的话还会有利息税。
  
  3、缴纳养老保险满足最低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可以一直领取到去世,而且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只增不减”,每年会调整增资,可以使老年得到稳定可靠保障。
  
  4、缴纳医疗保险可以获得医疗保险报销;如果在职缴费累计满足最低年限后,退休后能够不用再继续缴纳基本医疗费而可以享受比在职报销水平更高的医保待遇。
  
  5、缴纳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和分娩手术的费用。而且,生育保险费是完全由单位承担的。
  
  6、缴纳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时获得失业保险金等补助。而失业保险这样的险种属于政策性保险,通常在商业保险公司是买不到的。
  
  7、缴纳工伤保险可以在遇到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时得到补偿,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尤其是一些重大事故,不用担心小公司拖延支付待遇。而且,工伤保险费是完全由单位承担的。
  
  8、缴纳住房公积金相当于单位与你同比例地存入一份免税收入,可以提取用于房屋相关用途,如果在职时没有用完,退休后也能一次性取出;另外,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
  
  9、在实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缴费制度之后,社会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成为了最有说服力的企业工龄证明。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时候需要用到社保缴费证明,譬如证明社会工龄以确认享受带薪年假天数,譬如房地产调控时贷款需要在当地社保缴费一年以上,等等。
  
  10、不用过于担心通货膨胀或货币贬值等等问题,因为养老金待遇计发由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完全由个人缴费形成,这部分会和银行存款一样存在通胀风险;但基础养老金部分则是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个人指数化平均工资挂钩的,本身就具有抗通胀性;而且退休后还会随着当地经济水平每年增资。缴得越多,缴得越长,退休后养老待遇水平就越高。
  
  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是什么呢的问题如上所述。五险一金总体来说就是国家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通过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福利政策。保障劳动者的退休后的生活以及医疗等方面的问题。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必须要缴纳的东西,因此一旦发现五险一金的缴纳出现问题需要及时地向有关部门反映。
  
  

·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我们知道我国是一法治社会,法治社会中我们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处理矛盾以及在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对于很作工作者来说劳动法是一个保障的靠山,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我国非常重视,在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确保劳动者的权益,那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条款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用人单位必须与劳...

·单位土地使用证过户吗?流程是什么?
    单位土地使用证过户吗?流程是什么? 单位土地使用证过户吗 有房产证和集体土地证可以过户,具体流程如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

·销售假药对金额的量刑怎么规定的
    销售假药对金额的量刑怎么规定的 销售假药对金额的量刑怎么规定的 生产、销售假药,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

·交通肇事没有受伤误工费赔偿吗?
    交通肇事没有受伤误工费赔偿吗? 一、交通肇事没有受伤误工费赔偿吗? 交通肇事没有受伤误工费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

·什么是首套房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
    什么是首套房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以国家对首套房的的认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低首付比率等优惠政策。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

·哪些情况下不能辞退女工
    哪些情况下不能辞退女工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 29 条的规定,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 26 、 27 条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

·人去逝后所交的住房基金和养老金算遗产吗
    人去逝后所交的住房基金和养老金算遗产吗算遗产,如果没指定继承人的话,就由法定继承人按比例继承.法定继承人第一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

·一、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一、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1、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 2、提供部分源程序(电子版):提供该软件的WOR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 和 后2000行,共计4000行,最后一页为软件退出部分代码) 3、提供手册(电子版):根据软件的不同类型,需要提供WORD版软...

·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一般离婚无法就财产的分割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作出判决。那此时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财产分割的...

·新婚姻法父母出资买车是怎样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当代社会,《民法典》是一部规制着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的是在双方当事人结婚之前有父母出资买车,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的《民法典》父母出资买车应当如何进行分配?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