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操作程序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操作程序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操作程序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操作程序是什么?
  
  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操作程序
  
  一、有限公司解散原因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解散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司法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人民法院据此决定予以解散。
  
  二、有限公司解散程序
  
  1、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或政府责令解散,或人民法院根据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的申请决定予以解散。股东会对公司解散作出决议,该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的解散,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解散方案。
  
  3、公司解散,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清算。
  
  三、有限公司的清算
  
  1、清算原因。公司因上述解散原因中的1、2、4或5解散,应当清算;因公司分立或者合并解散不需要清算。股东会决议解散的,股东会应对公司清算作出决议。
  
  2、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组成。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四、清算组的职权
  
  清算组行使的职权有: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五、公司解散清算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清算组人员基本情况;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和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销原因、清算开始日期、清算组人员及工作地址、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三)债权申报和登记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清算组根据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后;5、清偿完毕上述款项后的剩余财产,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六)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3、已发布注销公告。
  
  (七)注销登记
  
  1、申请注销登记
  
  自清算报告被确认之日起10日内,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2、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
  
  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公告企业终止。
  
  六、清算责任
  
  1、公司进行清算时,不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公司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过上文的详细内容,我们了解了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操作程序。如果公司出现了要解散,无法经营,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各种原因。都要对公司进行清算,目的是为了盘查公司的资产,给公司各投资者一个交代。而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如果不经营的情况下,是必须要进行注销的。
  
  

·电子网络的快速发展,让我们大家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方便快捷。
    电子网络的快速发展,让我们您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方便快捷。很多人都会用微信进行沟通、聊天、转账,但是有些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并不是很高。随便添加陌生人的微信、随便扫描二维码等都有可能造成自己的财产被骗,那么微信被骗多少可以立案呢?您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防止上当受骗。 ...

·房屋认购的法律效力属于正式签合同了吗
    房屋认购的法律效力属于正式签合同了吗 一、房屋认购的法律效力属于正式签合同了吗? 不是,商品房认购书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旦签署,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相应约束力。购房者在签署商品房认购书时千万不能因其内容简单而掉以轻心,尤其是不能认为商品房认购书不是正式合同,从而置商品房认购书...

·法律上对误判国家赔偿金总额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制定法律是为了规范公民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也是为了惩治犯罪分子。但是如果对当事人造成了误判以及因为误判使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人身安全受到损失时,同样也是需要赔偿被误判的人或单位的损失的。那么法律上对误判国家赔偿金总额是怎样规定的呢? 一、法律上对误判国家赔偿金总额是怎样...

·上海非机动车牌照遗失如何进行补办
    上海非机动车牌照遗失如何进行补办 虽说当前社会拥有机动车的家庭越来越多,但现代社会倡导的绿色环保出行使得非机动车的使用用户增加,减少了机动车的使用,对环境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为了方面交通部门管理,我们是需要办理非机动车牌照的,如果非机动车牌照丢失的话一定要及时到相关部门去补办非机...

·学徒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
    现实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通过招收“学徒”培训后上岗就业的形式招聘员工,但并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学徒与用人单位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呢? “学徒”经常在理发店可以看到,理发店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具备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学徒已满十六周岁,亦符合劳动者的法定条...

·夫妻之间股权转让税费怎么缴纳?
    夫妻之间股权转让税费怎么缴纳?股权转让是股权的持有者将自己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从而使企业的股东发生改变的一种经济行为。我们知道,股权转让涉及到税收,个人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那夫妻之间股权转让税费怎么缴纳?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您作出详细的说明。一、夫妻之间股权转让税费...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标准是什么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标准是什么通常只有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孩子抚养的问题,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和抚养费两方面。要是一方实际获得了孩子抚养权的话,那另一方则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并不能因此就免除抚养义务。那实践中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父母...

·商标侵权是否属于消费纠纷
    不属于消费纠纷属于知识产权纠纷纠纷。因为商标侵权侵犯的客体是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的客体有:1.注册商标。商标使用人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向商标注册处申请并经其核准注册以后,取得商标权,该商标为注册商标。2.未注册的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指在消费者中享有很高的信誉,知...

·刑事辩护过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辩护过程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需要遵守委托辩护律师→律师了解案情→书写辩护词→提交辩护状→当庭辩护的流程,律师应当掌握的信息: 1.委托人所描述的事实是否属于刑事案件 2.来访者的身份及其案件当事人的关系 3.案件发生的背景 4.案件基本事实 5.案...

·医疗事故赔偿金如何领取?
    医疗事故赔偿金如何领取? 医疗事故赔偿处理完善后,医院也肯定愿意承担医疗事故赔偿金,双方也计算好了赔偿金,那么患者就需要去领取赔偿金,那么医疗事故赔偿金如何领取?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赔偿金如何领取? 1、委托领取赔偿金的,应提供委托...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