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体经营怎么上税?相关的政策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个体经营怎么上税?相关的政策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个体经营怎么上税?相关的政策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个体经营怎么上税?相关的政策有哪些 一、个体经营怎么上税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1、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2、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3、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点损失的,其生产经营所得,经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可在1-3年内给予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4、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可以比照执行。
  5、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1)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具体内容,按照中发〔1998〕10号文件的规定,包括以下八项内容: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避孕节育咨询;优生优育优教咨询。
  (2)营业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个人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个体工商户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对在社区内从事家政、环境卫生、交通安全、治安保障等服务业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一同免征,免征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6、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比照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退役士兵须持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门核发的自谋职业证明材料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
  7、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体所得税。
  8、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职工下岗证,经核实经营执照、身份证后,可免收办(换)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9、凡个人开办的、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家承认学员学历的各类全日制普通学校,个人举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婚姻介绍所免征营业税;个人举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0、个人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其取得的租金收入,自2000年起至2002年底止3年内免征营业税。
  11、个人经营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至2003年7月止3年内免征营业税。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至2003年7月止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知道对于个体经营怎么上税的内容,一般就是要缴纳经营税和个人所得税。个体经营主要根据经营的种类、经营大面积、路段而和定的定额,一般情况下就以当地工商局为准。开票额如果超出定额的,就要按超出的报税。如果不超出,就可以按定额的报税。
  
  
  

·个人消费贷款种类有哪些
    个人消费贷款种类有哪些?现在不仅有商业贷款还有个人消费贷款,可能很多人对个人消费贷款不是很熟悉,其实个人消费贷款很简单,它就像信用卡一样主要用在个人的消费上,正如有些家庭较为困难的学生办的一般助学贷款一样。当然任何贷款都有它不同的分类,那么个人消费贷款种类到底有哪些呢?下面我们给...

·取保候审后流产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取保候审后流产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后,并不意味着不追究刑事责任了,只要您的身体状况恢复到可以适应看守所的生活,且您是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案件还处在侦查阶段的,需要由公安机关依法对您进行拘留审查。二、主体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

·故意伤害罪共犯不能成立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共犯不能成立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故意伤害罪共犯不能成立辩护词的内容有...

·“其他罪行”的理解和认定。
        这里的“其他罪行”是否包括同种罪犯的问题,是刑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长期争论的一个问题。《解释》为了统一认识,作出了是“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的罪行”的规定。笔者认为《解释》的规定是正确的。理由是:第一,所谓限制解...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 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载于网络上,这种行为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2、转载侵权 转载侵权指将作者已经发表、但明确声明不得转载的作品在网络上予以转载;或...

·离婚的女人户口该往哪迁
    离婚的女人户口该往哪迁女方户口可以单列,也可以继续留在原来的地方,也可以迁出。离婚后的户口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是可以回迁户口,二是分户。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2、办理迁入手续。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血液溶质质量分数分别是什么?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血液溶质质量分数分别是什么?不管是酒后驾车还是醉酒驾车都是违法行为,它们都对公民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法律绝对不会允许。有人会问,那么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血液溶质质量分数分别是什么?我们已经将与之相关的知识整理在下方,欢迎阅读。 一、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血液...

·一、大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模板是什么样子的?
    一、大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模板是什么样子的? 大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文一 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身份证号 , 住址 。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因 生产经营发生困难 ,根据《劳动法》第 四十一 条第 二 款,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

·犯罪人员的行贿罪有共同犯罪吗
    一、犯罪人员的行贿罪有共同犯罪吗从刑法理论上讲属于必要共同犯罪,但在实务上并非按共同犯罪处理,而是分开处理。首先,介绍贿赂罪具备的犯罪构成,介绍贿赂行为并不是行贿罪的帮助行为,其与行贿者并不形成共犯关系。从社会危害性角度而言,介绍贿赂者在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进行撮合,促成贿赂成功,...

·医疗过错导致脑梗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导致脑梗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