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朋友借钱不还怎么起诉?相关程序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朋友借钱不还怎么起诉?相关程序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朋友借钱不还怎么起诉?相关程序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朋友借钱不还怎么起诉?相关程序有哪些 一、朋友借钱不还怎么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 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以上就是对朋友借钱不还的应对策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对于借钱不还的朋友,首先应该催告他还钱,如果不还的话,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当然,起诉时一定要有足够的证据。必要时,您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您。
   二、起诉的程序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三、民间借贷的诉讼证据有哪些?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
   朋友借钱不还怎么起诉?朋友借钱不还是许多人遇到的问题,出于朋友的关系又不好意思催促。走法律程序也是解决这类不还钱的情况的一种不错的选择。借钱不还也是诚信缺失的一种表现,人无信则不立,诚信是立身之本,是交往中必不可少的。互相信任积累诚信,方可在社会您庭中立足。欠钱不还,失去诚信,就等于失去立足之本。
  
  
  

·律师应该怎样进行涉税犯罪辩护
    律师应该怎样进行涉税犯罪辩护?一、不要以司法竞技的方式展开辩护司法竞技是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重要理念,其是将诉讼视为在中立法官主持下诉讼双方进行的竞技,目的是通过双方当事人的充分对抗以达到发现事实真相,这被称之为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精髓之一。从辩护的角度看,司法竞技式的辩护就是主...

·交通事故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别?
        道路交通事故,顾名思义,就是发生在道路上的事故。这里的道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一款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依此解释,...

·债务重组是什么,具体有什么方式
    债务重组是什么,具体有什么方式 一、债务重组是什么? (一)债务重组的概念: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

·劳动者在单位上班之后完成分配的任务就会得到相应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在单位上班之后完成分配的任务就会得到相应的工资报酬,但是很多人只会在意自己最后拿到工资总额是多少而不去在意究竟自己的工资是由哪几部分组成的,这也就让很多企业少发工资提供了机会。下面一起来看看标准工资包括哪些部分组成?标准工资包括哪些部分组成?随着单位分配自主权下放,分配方式...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按合同上工资赔偿可以吗?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按合同上工资赔偿可以吗?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金额取决于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

·夫妻一方能否擅自卖房
    在夫妻关系中,夫妻房产是比较重要的内容。而夫妻房产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与夫妻共有房产。不管是房产是个人的还是夫妻共有的,夫妻一方能否擅自卖房,也就是不经过配偶的同意私自出卖房屋。如果不能,但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怎么办呢?的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一方能否擅自卖房 根据《中...

·离婚判决不服抚养权判决可以上诉吗?
     一、离婚判决不服抚养权判决可以上诉吗? 离婚判决不服抚养权判决是可以上诉的,司法机关应当受理。对于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

·只要交警部门对司机的酒精测量结果显示司机醉驾的话,那么不管司
    只要交警部门对司机的酒精测量结果显示司机醉驾的话,那么不管司机本人是否意识清楚,都会按照醉驾的相关标准依法对醉驾司机进行刑事处罚。所以对于司机来说,如果醉驾的话,除了要吊销驾驶证,自己还要做监狱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醉驾的关多长时间? 一、在我国醉驾的关多长时间? ...

·如何交发明专利年费
    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发明专利的权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申请专利。那么我们怎么样才能够受到专利的保护呢?我们怎么样才能依法行使自己的专利权呢?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专利年费的缴纳情况,不知道如何去缴纳专利年费,以及缴纳的费用应该是多少,那么我们申请完专利之后应该怎么样去缴纳我们的专利所需要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