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仲裁的风险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劳动仲裁的风险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仲裁的风险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注意避免劳动争议风险: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当事人超过时效申请仲裁的,将不予支持其请求。

  
    3.逾期改变仲裁请求的风险。当事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定或许可的期限内提出,超过时限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4.不按时出庭的风险。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作缺席裁决。

  
    5.举证不能的风险。没有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不按时交纳仲裁费用的风险。当事人自收到案件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应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若确有困难无力交纳仲裁费用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其费用的缓、减、免交。申诉人无故不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的,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

  
    7.不当行为的风险。当事人提出自己的主张应当实事求是,向仲裁委提交的证据,应为原件或原物或经仲裁委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当事人不得虚假陈述,不得作伪证,否则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我国工伤鉴定啥时可以吗?
    劳动关系是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工作者只要在任何单位企业工作就要签订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这也是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一项工作,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遭遇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劳动者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伤残等级,因为伤残等级和赔偿数额有关,那工伤鉴定啥时可以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汽车商检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汽车商检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商检是一项行政行为,是由有关国家机关做出的,这些行政行为并不是免费的,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那么在现实生活当中,那么汽车商检费收费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第一条 为加强进口汽车检验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 现如今,很多公司因为种种原因造成破产,根据我国的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后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但是这个申请也不是随便就可以提出并被受理的,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一、债务人破产清...

·离婚时夫妻财产应该怎么分割才好
    夫妻在离婚的过程中,选择不同的离婚方式意味着此时自己需要了解的内容不同。毕竟通过不同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这个时候对财产、债务以及子女问题的处理都不一样。那实践中,离婚时夫妻财产应该怎么分割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处理: “约定优于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

·有关商业车险价格是多少
    有关商业车险价格是多少?一、商业车险价格是多少 根据《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公司决议表决权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2、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该怎么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该怎么写?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丁方代表人: 卯方代表人: 甲、乙、丙、丁、卯五方本为一家人,现分为五户,现将大户原承包集体的 亩土地分到各户,由各户...

·是担保人写的借条有用吗?
    是担保人写的借条有用吗?是担保人写的借条不一定有用,若是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那么该借条一般就是有效的。《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

·老板随意开除员工该怎么办
    虽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出了保障,但实践中仍有一些私人老板,不顾法律的规定,而随意的开除单位员工,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那现实中遇到老板随意开除员工的话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老板随意开除员工该怎么办 用工单位享有用工自主权,...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