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1、责任限额12.2万
  2、其中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3、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
  责任限额:是指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交强险条款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所分别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二、交强险如何理赔
  理赔程序和原则交强险申请理赔程序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先应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10或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理赔原则:交强险先行,商业险补充对于交强险保额不足的情况,保监会财产险有关人士明确指出:“交强险是对第三者造成损失的赔偿,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将实行交强险先行,商业三责险补充的原则。”
  这也就意味着,在发生涉及第三者的交通事故时,交强险将先赔付,额度不够的,商业险再根据责任认定进行赔付。
  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的,受害人一般都能追回自己的损失。但是要提醒您注意,生活中交强险的承保公司孙然会调差保险事故,但是一般都不会积极主动的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而且您与车主私下达成的和解协议,保险公司一般也不会认可。要取得交强险赔偿,最好还是去法院提起诉讼。
  
  
  

·拘留的时间以什么为准?
    拘留的时间以什么为准? 拘留的时间以什么为准? 拘留时间是以裁决书上面书写的时间为准,以一天24小时的计算方法计算,如当天下午13点至第二天下午13点就是一天。如果行为人是上午传唤到了派出所,而裁决书上面书写的是下午13点,那就是下午13点开始计算。到派出所的这段时间属于调...

·打群架怎么判刑
    打群架会涉及多项罪名,比如故意伤害他人、聚众斗殴罪或寻衅滋事罪,是否判刑,判刑多重要根据对方伤得多重和情节是否恶劣来具体分析。首先,故意伤害他人要根据对方手上的严重程度来量刑。对方是轻伤以下的话,不会被判刑,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这些就可以,但是有可能会...

·卖房合同无效还需要赔违约金吗
    卖房合同无效还需要赔违约金吗 一、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效吗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上班期间交通事故全责,要赔偿单位吗?
    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商品房买卖的法律有哪些?
     房屋买卖问题已经成为当下中国社会上最为关注的问题,在房屋买卖的过程当中,由于制度的不完整性或是政策上的错误,有时候会发生欺诈,倒卖,非法买卖等行为。那么关于商品房买卖的法律有哪些呢?关于该问题在下文中给出了解答。 关于商品房买卖的法律有哪些? 、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

·采用书面合同的有哪些?
    采用书面合同的有哪些? 1、收养合同 《收养法》 第十五条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除前款规定外,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合同该告谁 ?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合同该告谁 ?一、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合同该告谁 一般具体的法律条文是由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组成的,法律规范设置了一个或数个假定的构成要件,只要当事人的作为或不作为符合这些规范要件,则预定了它的法律后果。 但有一条法律却不是这样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

·工厂倒闭优先支付款项是什么顺序
    工厂倒闭优先支付款项是什么顺序 一、工厂倒闭后的破产财产 工厂倒闭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 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

·分居多久法院判自动判离婚?
    分居多久法院自动判离婚?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分居多长时间都不构成自动离婚的条件。解除夫妻关系,必须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法院诉讼判决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计算: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计算: 一般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基数就是租赁合同上的金额,印花税是在签合同的时候合同金额缴纳。这里大家可能有疑问,那如果我的是按月缴纳或者按天计算的合同,比如现在市场上很多那种日租月租或者转让服务类的合同,小编在这里可以告诉大家,都是一次性...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