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职工生育期间怎么支付工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女职工生育期间怎么支付工资
您的位置:首页  »  
 

女职工生育期间怎么支付工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女职工要是需要生育子女的话,此时允许其向所在单位请产假。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保证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也就是要支付一定的工资。那到底在女职工生育期间该怎么支付工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职工生育期间怎么支付工资
  对于实行计划生育,按《劳动法》、《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享受产假的女职工,其产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人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女职工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享受两个半月产前假和六个半月哺乳假的,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产假工资的80%。 单位调整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二、女职工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一)职工生育津贴按以下标准计发:
  1、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4、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二)遇有下列情况时,还会增加生育津贴:
  1、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3、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
  4、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作为女职工,生育哺育子女这是天性。但单位不能以耽误工作为借口而辞退怀孕的女职工,同时还要保证女职工生育期间的一些待遇,支付其相应的工资。当然,若你所在的单位不批准产假或者不支付工资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因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一)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协...

·拐骗儿童罪和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
    无论是拐骗儿童或是拐卖儿童都对儿童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很大的损害,它侵犯了儿童的人身自由权,也给许多家庭带来灭顶之灾。但由于在罪名名称上面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因此很多人会将这两个弄混淆,那么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拐骗儿童罪和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

·一、买卖不破租赁对抵押的房子有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对抵押的房子有效吗?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

·离婚孩子抚养权标准
     本来夫妻之间就应该和睦相亲相爱,然而有的夫妻却在结婚之后因为一些矛盾而最终走向离婚,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法律是有规定的,一般是按照孩子成长有利的标准来判决抚养权的,那么具体对孩子的抚养权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离婚孩子...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的,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递交辞职报告,做好交接手续。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信。职工如果不提前递交辞职信就离职,企业可以认定其是擅自离职,只能按旷工处理,扣除旷工工资。但是劳动者...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人民法院出具的责令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如实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文书。《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这是法律首次将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明文确定为法定义务,也是诚信原则在离婚...

·新《民法典》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新《民法典》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

·企业倒闭员工工资怎么结算方式
    企业倒闭员工工资怎么结算方式最近几年很多朋友都在说生意不好做,钱不好挣,企业倒闭现象越来越严重,身为员工,当所在公司破产倒闭时内心是痛苦的,但企业倒闭员工工资怎么结算方式是怎样的呢?将在下文中对此问题进行回答。 一、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48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

·根据我国法律刑诉法三十四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您都知道的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主要是程序方面的问题。但是,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具体范围,内容是十分广泛的,很多普通老百姓对于这个问题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因此他们都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刑诉法三十四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根据我国法律刑诉法三十四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第...

·法院不判决离婚必要条件是什么
    法院不判决离婚必要条件是什么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