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房屋拆迁活动不合法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哪些房屋拆迁活动不合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哪些房屋拆迁活动不合法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哪些房屋拆迁活动不合法 首先,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颁发拆迁许可证的依据材料审查不严。
  开发商或者别的单位要想成为合法的拆迁人,就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五项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审查这些材料,只有在五项材料均具备、真实的情况下才能核发拆迁许可证。不过现实情况是,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为开发商大开方便之门,让材料不全、甚至不具备任何材料的开发商轻轻松松就拿到了拆迁许可证。可想而知,这样的拆迁许可证是违法的。
   其次,颁发拆迁许可证的主体、对象不当。
  依照法律规定,颁发拆迁许可证的主体应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一般包括城乡建设局、房屋管理局、政府单独成立的独立于建设局的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隶属于建设局的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四类。不过实践中经常会有区级政府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构成颁发主体的违法。
  与颁发主体对应的另一种违法情形是颁发对象的不当。拆迁许可证的持有人,也就是拆迁人,应当是拥有项目许可、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许可的单位。在实际中,在同一建设项目中拥有项目许可、规划许可和土地使用权许可的主体与房屋拆迁许可证上注明的主体不一致的现象并不少见,这种现象的产生在我国有一定的社会背景,但却是违反拆迁许可制度的。
   再者,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本身内容错误。
  拆迁许可证本身记载的内容比较简单,只包括拆迁人、拆迁项目、拆迁面积、拆迁期限等几项内容。不过在实践中,房屋拆迁许可证各种事项填写不当,甚至是面积不明、四至不清的现象经常发生。遇到这种情况,一方面可以考虑是否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工作失误,另一方面则可以考虑是拆迁项目行政违法的其中一种变现,并可以由此寻找更多的违法点。
  要是发现房屋拆迁活动不合法的,此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不知道该怎么进行拆迁维权的话,此时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当然,对于拆迁部门而言,不能只顾自己的政绩,还是要为当地居民考虑,即使要对房屋进行拆迁,也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来。
  
  
  

·电镀企业拆迁后的搬迁需要注意什么?
    电镀企业拆迁后的搬迁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拆迁后的搬迁工作一般需要很长时间的准备,无论是场地的布置还是机器的转移等各个因素都要考虑在内,而电镀企业更是如此,由于电镀企业对周围环境或多或少的影响,电镀企业的搬迁甚至会受到当地居民的强烈排斥,因此,控制好企业与环境和人的关系十分重要。...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纠纷属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受民事法律调整,不产生刑事责任。对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处理纠纷,必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

·保全票据权利的时效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二)持票...

·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如何处理
    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如何处理在居间活动过程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时常会出现委托人与居间人签订的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形。对于这样的问题如何处理,如何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使我们要解决的问题。下面,我们通过解析《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解答这个问题。 一、居间合同与买卖...

·一、办过婚礼没有结婚证需要退彩礼吗?
    一、办过婚礼没有结婚证需要退彩礼吗? 办过婚礼没有结婚证的可以要求退回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

·无第三方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一、无第三方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罪魁祸首是谁,这里他是最主要的负责人,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书...

·死刑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流程是什么
    死刑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流程是什么?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

·云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在各类交通事故中,比较严重的情形就是造成受害人死亡。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交通事故赔偿中比较特殊的一种,我国各省这方面规定都有所不同,那么云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整理了有关交通事故赔偿相关知识,我们一起来看看。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201...

·怎么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
    离婚必须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但是夫妻一方正在异地服刑怎么离婚呢?实际还是存在这样的情况,而且法律也没有规定不能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所以,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怎么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怎么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女方不付抚养费的后果是怎样的?
    在孩子未成年的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小孩判给了男方抚养,而女方需要依法规定的每年提交抚养费,这样来保证自己的小孩能够顺利健康的成长,到孩子年满18岁时即可停止抚养费的供给,但是女方不付抚养费的后果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女方不付抚养费的后果是怎样的?我国《民法典》(202...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