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吗 一、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要求吗?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根据这条规定,如果在正常情况下,超过60日劳动争议当事人没有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则不予受理。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例如,因地震、水灾、火灾等现象产生的或者因战争或其他类似的军事行动等社会现象而产生的情况。“其他正当理由”则范围很宽,例如当事人不知道有仲裁委员会而向其他部门申诉延误时效或者生病,或者童工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等,至于“理由”是否正当,则应由仲裁委员会认定。
  申诉时效届满还要查明有无申诉中止的情况。如果扣除中止时间后不超过申诉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
  申诉中止是指在诉讼或者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的情况。实际上,申诉中止起到了延长时效的效果。
   二、劳动争议诉讼有时效要求吗
  劳动争议诉讼具有时效要求。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应在有效申诉时间内,赶快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需进一步向法院起诉,也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时间内进行起诉。很多人正是因为错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丧失了依靠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机会。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如果超过法定期限,法院则对当事人的请求不予支持,也不予立案。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吗?答案是肯定的。但劳动仲裁的时效与劳动诉讼的时效是不同的,这点您还请多注意,不要将二者搞混淆了。实践中,如果您与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要及时采取措施来解决劳动争议,以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解决劳动争议时莫错过了相关的诉讼时效。
  
  
  

·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分类
    

   1、人寿保险合同
   人寿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或生存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合同。人寿保险的基本内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生存到一定的年龄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人...

·离婚时债务由一方全部承担后来又无力偿还另一方还会负责偿还吗?
    离婚时债务由一方全部承担后来又无力偿还另一方还会负责偿还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

·什么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1、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2、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公司发行债券已经是屡见不鲜的事情,债券不仅能为购买人带来利益,还能促进公司周转,对双方都是有利的。而债券还有一种叫做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少人不知道这是什么,那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发行条件...

·起诉离婚要提供什么证据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没有就相关事项产生纠纷,此时只需要提供一定的身份材料,那么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了。但在起诉离婚中,可能就一些方面存在争议,此时要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就需要提供证据。那么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要提供什么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要提...

·倒闭企业员工工资由租赁方支付吗
    倒闭企业员工工资由租赁方支付吗? 倒闭企业员工工资由租赁方支付吗? 是 (一)企业破产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企业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

·不动产的赠与合同怎么撤销
    不动产的赠与合同怎么撤销 一、房地产赠与合同定义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由此可见,赠与合同是一方当事人无偿地给予他人财产的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时才能成立。双方到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与受赠公证...

·开车打电话玩手机撞死人怎么判
    开车打电话玩手机撞死人怎么判?开车打电话玩手机撞死人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

·买卖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 一、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规定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

·哪些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
    哪些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相信当谈到民事诉讼的代理人,浮现在您脑海之中的是律师吧。无疑,生活经验告诉我们,律师是最为常见的民事诉讼代理人,但可以担任民事诉讼代理人的不仅仅只有律师,你是否知道哪些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民事诉讼哪些人可以担任委托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1
  • 2
  • 3
  • 4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13951899110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