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何谓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何谓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您的位置:首页  »  
 

何谓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除了用于标示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来源的商标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商标类型: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以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是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其成员通过使用该集体商标表明他们已符合了该组织确立的质量水平和要求,如会计师协会、工程师协会等。证明商标是用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记,只要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达到规定标准的任何人都可以申请使用,并不局限于任何成员。例如,“ISO9000”就是一种国际上公认的证明商标。

·哪些情形可认定为重婚?
    重婚行为在我国既受到民事的评价,同时也会受到《刑法》的调整,即重婚行为在我国是构成犯罪的。而现实生活中,其实可以通过一些情形判断一下是否构成重婚,那究竟哪些情形可认定为重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可认定为重婚 重婚指的是违反《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原则,有...

·不动产投资类型包括哪些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收入也不断的增加,银行的低利息不再能满足人们的投资需求,所以才衍生出来现在多种多样的投资类型,其中不动产投资是最为常见的投资手段。相对其他投资手段来说,不动产投资风险相对能够预期,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不动产投资类型。 一、不动产投资概述 不动产投资...

·农村买房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买卖农村房屋,只是在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对于这一现象,必须要引起购房者的高度重视。那么,农村买房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解答。 一、农村买房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一)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

·担保责任约定不明怎么办
    担保责任约定不明怎么办这些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我国的担保行业在此基础上得到了长远的发展,但是这些担保行业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主要是人们对担保中的两种担保方式不够了解,从而导致一些纠纷争论。那么您知道对于担保责任约定不明该怎么办呢?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担保责任约...

·私募基金收购限制
    私募基金收购限制 一、私募基金的收购类型和限制条件 依照不同的标准可以作以下不同的分类: 1、控股收购和兼并收购 根据收购所要达到的对目标公司控制权的强度不同,上市公司收购可以分为控股收购和兼并收购。控股收购是指为达到目标公司的控股,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购入其一定数量的股份...

·通常什么情况符合法律援助
    通常什么情况符合法律援助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您对于法律援助的了解是越来越多,很多朋友都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了法律援助,帮助自己解决实际的法律问题。什么情况符合法律援助的标准和条件的,这也是很多打算申请法律援助的朋友所关心的问题,针对您心中的疑问,我们将在本文作详细的解答。 一、...

·检察院批捕向谁申请取保候审?
    一,检察院批捕向谁申请取保候审?检察院批捕向公安局申请取保候审。刑事案件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就可,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进行审查决定,做出答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刑事诉...

·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79条的规定,犯本罪,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集资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

·天平高速公路天水段征地补偿条例
    天平高速公路天水段征地补偿条例当地政府为了加强与其他省市的联系,加快当地的经济发展,会决定修建公路、铁路、桥梁等,由于工程较为浩大,施工单位出于节省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考量,难免会征收属于公民使用的土地,天平高速公路的修建就征收了不少土地,被征收的朋友对天平高速公路天水段征地补偿...

·公司怎么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主创业,建立属于自己的公司,而创建公司首要的问题就是租赁房屋作为公司办公地点。许多人表示不知道公司怎么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