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是不是有很多人不懂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可以来看看这个问题。如何判断注意事项是很简单的,而涉及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就要先查阅资料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保做得正确。通过一定的求证和查阅,才可以让你在面对此类问题的时候保持理智,不犯低级错误。
  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只关注房产价值的高低,从而忽略了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如何签订房地产的买卖合同知道就更少了。那么在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比签新房买卖合同更加需要注意深入了解一些细节,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特别关注的呢。下面就是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候注意事项:
   一、需要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首先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就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前提条件。
   二、需要确认产权的可信度
  (一)需要注意房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一定要是同一个人;
  (二)需要确认的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是经济适用住房;
  ?(三)需要注意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一致;
  (四)较后是一定要看房权证或到房管局查询真实性。
   三、需要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买方会将房款分为定金、首付款、余款和尾款四部分在不同时间分别打给房主。因此,卖方是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买方也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第2款项中的违约责任。
   四、需要注明费用交接时间
  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的问题,属于“房屋交付”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具体时间。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等费用交纳标准和时间,原房主的单位是否对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协议等,都应该在合同中明确写出。
   五、需要考察是否允许转卖
  (一)确认标准价购买的房屋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
  (二)有些售房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是否同意出让;
  (三)有些住房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六、需要查看私搭私建部分
  (一)有无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有无搭建的小阁楼;
  (二)房屋的内、外部结构有无改动,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
  (三)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涉及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七、需要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一)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实际面积;
  (二)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三)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
   八、需要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一)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
  (二)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
  (三)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是不是已经清楚了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其实经过查阅资料和法规不难发现,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显而易见的,这就要求我们平时要多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便于我们理解这个问题。同时,在面对此类状况的时候,不要慌张,有问题及时查阅资料,不要听信他人和不专业人士,保持清醒的头脑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劳动者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的期限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在我们日常出行中,难免会因为一些原因与其他车辆发生一些小碰撞
    在我们日常出行中,难免会因为一些原因与其他车辆发生一些小碰撞,但也认定为交通事故,在认定中如果结果为自己全责的情况而又对这个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部门申请复核,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怎么进行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的时效规定 复核必须在3日...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受法律保护?
    在社会工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确定法律关系,形成法律效力,劳动双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各自的职责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还想继续在公司工作,而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呢?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受法律保护?的我们接下来将为您解答。 一、合同到期公...

·公司法人要承担公司亏损吗
    公司法人要承担公司亏损吗? 法人是由法律赋予人格意义的组织,有民事权利,同样也要承担民事义务,对公司而言,法人的行为影响公司利益,而公司的运营情况也关系着法人的利益,两者共存互利。那么如果公司出现财政问题,公司法人要承担公司亏损吗?我们从法人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分析。 公司法人...

·如果是结婚时间不长的话
    如果是结婚时间不长的话,而且对方也是有困难,那么作为女方是要考虑退还的,那下面就来听听本站我们的看法。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

·借据丢失补写借条效力有吗?
    借据丢失补写借条效力有吗?借据丢失补写借条效力是有的;为避免补写的借条无效,补写借条时宜将下列内容写入借条中: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向员工罚款是违法的吗?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规定,当劳动者严重违法单位规章制度的时,用人单位可以予以辞退。那么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向员工罚款这一项有没有规定呢?用人单位有这个权利吗?劳动者受到不平等待遇时又该如何维权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只有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实施罚...

·彩礼纠纷的注意事项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济南市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各城市的社保局都可以为员工进行工伤认定,不过,我国对于工伤认定的条件和工伤认定的流程,都有着详细的规定。如果不符合工伤认定的范围或者说是流程不对的话,都没有办法能够进行工伤认定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济南市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一、济南市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1、向...

·国家对投资公司注册资金有哪些要求?
    国家对投资公司注册资金有哪些要求? 一、投资公司 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集中资产”是证券投资公司背后的核心含义。在投资公司所建立起来的证券组合之中,每个投资者按照投资数额比例享有对资产组合的要求权。这些投资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