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几种?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几种?
您的位置:首页  »  
 

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几种?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几种? 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逾期安置的违约责任
  甲方应在本协议第六条第(二)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丙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2倍向【乙方】【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2.逾期_________个月内,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逾期18个月的,【乙方】【乙方在征得丙方同意的情况下】有权要求重新选择货币补偿或另行选择安置房。
  4._________。
  5._________。
   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的;
  (二)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三)_________。
  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______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或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_________。
   甲方关于安置房标准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交付的安置房标准应符合第五条第(一)项及附件4标准的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并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
  甲方逾期支付拆迁补偿资金(货币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设备搬迁安装补助及损失费、停产停业补偿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实行累加制)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款期之第2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千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自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款之第2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千分之___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前款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本协议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二)_________。
   其他违约责任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五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__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1天罚款_________元。
  第十六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1)。
  第十八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方各持1份。
  文章对于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讲的非常详细,拆迁安置合同如果签订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且必须公正。而对于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来说分为甲方和乙方。对于甲方来说如果逾期未支付乙方安置费,则按逾期时间的长短来处理。乙方如果没有按时搬迁也算逾期。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文章。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怎么认定的
    若行为人因为涉嫌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而被侦查机关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的话,此时最好尽快委托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当然了,司法机关最后要对行为人定此罪的,还需要做出严格的认定才行。那么这个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怎么认定的呢?若你不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破坏生产经营...

·中断劳动关系的几种情形
    中断劳动关系的几种情形 一、中断劳动关系的几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规定,包括以下6种情形: 1、劳动者单方解除(辞职)。 2、劳动者有过错,单位单方解除。 3、劳动者无过错,单位单方解除。 4、单位裁员。 5、单位违法解除。 6、双方...

·最新赌博罪司法解释
    赌博行为其实并不必然会构成刑事犯罪,此时需要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会对行为人定罪处罚。而就赌博犯罪来看,我国除了在《刑法》中作出了规定之外,同时还规定了一些相应的司法解释。下面我们带来最新赌博罪司法解释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

·工程合同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工程合同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工程合同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 工程量方面 土建工程的工程量争议主要是合同生效后增加的工程量及对隐蔽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未做三方确认,仅凭承包方施工日记进行结算,发包方提出异议。安装工程的工程量争议,主要表现在隐蔽在墙体中的管线铺设记录与确认问题。...

·员工能和分公司签合同么
    员工能和分公司签合同么?员工可以和分公司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

·父母离婚后男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在涉及到抚养费支付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区分子女的性别,也就是说在实际计算抚养费数额的时候,子女性别并不在考虑范围呢。因此要是问到父母离婚后男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其实就是按照正常抚养费的计算来进行。下面我们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父母离婚后男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

·一般而言,醉驾是需要罚款的,法院会根据醉驾造成的现场伤亡轻重
    一般而言,醉驾是需要罚款的,法院会根据醉驾造成的现场伤亡轻重程度来判定罚金的数额,如果罚款数额超过2000元则属于相当重大的车祸事件,醉驾司机甚至会被判刑,所以如果醉驾罚款2500元应该什么时候交呢?答案在正文部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1、醉驾罚款2500元什么时候交? 醉驾一般...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核准机构是哪个部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核准机构是哪个部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受理和审核机构 1、受理机构:中国证监会办公厅 2、审核机构: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 3、《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1)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

·羁押期间家属可以进行探视吗
    看守所羁押能否探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

·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我们生活中会遇见很多因为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而导致的纠纷,为了避免这些纠纷的发生,双方当事人会签订一份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用来明确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相关利息的算法。那么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做相关的介绍。 债权...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