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违章一次记2分的情形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交通违章一次记2分的情形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违章一次记2分的情形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交通违章一次记2分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违章一次记2分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2、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4、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5、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6、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7、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8、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9、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10、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11、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12、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二、交通违章一次记3分的情形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2、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4、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5、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6、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8、不按规定超车的;
  
  9、不按规定让行的;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13、逆向行驶的;
  
  1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针对不同的交通违章行为,法律中规定的扣分处罚是不同的,主要涉及到五类扣分,其中交通违章一次记2分的也算是违章行为中不是很严重的,要是违章行为严重的话,则一次性会扣6分,甚至12分。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管辖权异议的期间原告撤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管辖权异议的期间原告撤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管辖权异议的期间原告撤诉在法律上有哪些具体规定?在法律实践中又有哪些法律问题?管辖权异议的期间原告撤诉在法律上是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的,在司法实践中原告撤诉,被告也不会反对。我们就这个问题经过对相关法律的查找并咨询了相关的专业律师对这个问题...

·(1)医疗费。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

·一、一方隐瞒精神病结婚是否合法?
    一、一方隐瞒精神病结婚是否合法?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以下几种疾病:1.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2.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

·一般失业后怎么交抚养费?
    离婚问题时社会上需要及时去解决的家庭问题,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导致离婚过程中的纠纷越来越多,主要需要夫妻双方解决的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抚养费需要按时支付,无业人员就遇到很大的麻烦,那失业后怎么交抚养费?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失业后能否拒绝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

·法院判决离婚不签字可以吗?
    离婚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比较简单,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一份离婚协议就可以。诉讼离婚流程就比较麻烦了,那么法院判决离婚不签字可以吗?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院判决离婚不签字可以吗? 民事诉讼的一审判决送达后十五天之内不上诉就生效了。...

·婚姻法对子女的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对子女的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

·怎么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要点是:(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系好安全带发生坠落。(2)从事电工作业(或手持电动工具)不穿绝缘鞋发生触电。(3)在车间或工地不按要求穿工作服,穿裙子或休闲衣服;或虽穿工作服但穿着不整,敞着前襟,不系袖口等,造成机械缠绕。(4)长发不盘入工作帽中,造成长...

·国外征地补偿方式的异同
    国外征地补偿方式的异同 为了体现公平原则,国家在进行土地征收时给予征收土地所有者或者是使用者经济补偿是各国通用的做法。经济补偿具体是多少也会根据国情来制定。过高的经济补偿将不利于投资回报,过低的经济补偿也不会不利于征收工作的展开。所以征收补偿政策的制定就会牵扯到多种因素。那么国...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11--财务重组
        1.三年以上的应收、应付最好不进。
    
      2.在建工程(久拖未决的)或形不成盈利能力的在建工程最好不进。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的养老保险金如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已经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在实践中认识比较模糊。“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经退休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将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