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欠债不还起诉律师费标准,起诉程序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欠债不还起诉律师费标准,起诉程序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欠债不还起诉律师费标准,起诉程序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欠债不还起诉律师费标准,起诉程序是什么?一、欠债不还起诉律师费标准
  律师费标准,根据当地公布的政府指导价标准以及和律师协商为准。相关规定如下: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 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第八条 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二、欠债不还起诉流程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
  1、起诉。
  2、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前的工作: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4、 开庭审理: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法庭调查: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陈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证人出庭作证,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发问,证人应当如实作答,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 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以上是欠债不还起诉律师费标准要多少,起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的解答。欠债不还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委托律师的费用是根据债务数额不同而按照不同比例收取的,最低是50元。在这里提醒借款给他人的时候一定要求对方写欠条,约定还款期限,如果对方未能在还款期限内还款,就可以拿着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
  
  
  

·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双方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应如何?
    1、工伤多次复发尚未痊愈的劳动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医疗期满时终止.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违法.劳动者可依法主张恢复劳动关系,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2、所谓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

·撤销假释的条件有哪些,撤销假释后如何处理?
    我们知道,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如果违反了相关的规定,公安机关是要对其撤销假释的,但是很多人对此都不清楚,有人就问过我们,撤销假释的条件有哪些呢,撤销假释后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一一做出解答,供您阅读。 一、撤销假释的条件有哪些 假释的撤销,是指获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

·出差经费预支借条怎么写?
    出差经费预支借条怎么写?借 条今(出借人) 借给(借款人) 人民币(大写) 整,即¥ 元。借款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 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200 年 月 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

·新车没有买划痕险剐蹭怎么办
    新车没有买划痕险剐蹭怎么办 由于现在的车流量非常大,所以在日常的驾车过程当中总是难以避免会遇到磕磕碰碰,甚至给车辆造成划痕的这些情况。正是因为这样,有一些司机在购买新车的同时也购买了划痕险,如果有划痕险的话就比较好处理。但是部分没有划痕险的司机比较担心的就是新车没有买划痕险剐蹭...

·滥伐林木罪10方应判多少年
    滥伐林木罪10方应判多少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

·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区别?
    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区别?双方当事人如果签订了某项合同,为了今后矛盾的有效解决,一般都会对该合同的违约责任进行严格的规定,当然,一些人还会要求违约方对物品的损害进行赔偿。那么,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一、损害赔偿与实际损失的区别《民法...

·未婚生子无力抚养怎样送人
    未婚生子无力抚养怎样送人 一、未婚生子无力抚养怎样送人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多项法定条件才具备收养资格,且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若收养人符合法定条件,也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该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了,以出...

·甘肃高温补助标准是什么,劳动法有哪些规定?
    当酷暑来临的时候,不少城市都开始发布高温预警,城市的气温都基本超过了35℃,大部分户外工作者都忍受着酷暑,依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与此同时,劳动者的高温补贴已经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遇到高温季节时,单位会考虑每月给发放员工一定数额的高温补助。那么,甘肃高温补助标准是什么,劳动法有...

·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孩子吗
    ?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孩子吗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孩子吗?可以过户给孩子。离婚后的父母谁抚养孩子谁就拥有房产的居住权,不是所有权。孩子是该房子的产权所有人。其他人没有处置的权利。过户可以通过父母赠予的方式实现。让我们为您详细解释一下,请你阅读。一、子女作为未成年人,...

·在外地买房子可以上那的户口吗?
    在外地买房子可以上那的户口吗? 1,完全可以的。 2,不同情况的户口投靠及要带的资料如下:(各地略有不同,请以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答复为准)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