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的辞退书模板怎么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企业的辞退书模板怎么写?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的辞退书模板怎么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企业的辞退书模板怎么写?一、企业员工辞退书
  企业因为某种原因而辞退员工,必须制作《决定书》或《辞退书》。员工辞退书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如因此产生劳动纠纷,它将作为重要的证据提供给仲裁委或法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辞退书面通知书需要员工签字吗?
  1、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不需要利用可以辞职。
  2、辞退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单位辞退劳动者必须要有法定的理由,必须要有法定的条件。
  3、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法定条件: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4、如果没有上列条件,不可以辞退。
  5、辞退通知不需要本人签字生效,但是必须要写明辞退的理由。
  6、辞退通知并不立即生效,劳动者还有申诉权,有申请仲裁权,有提起诉讼权,劳动者通过维权后,才可以决定辞退是否有效。
  三、辞退书模板
  通 知
  ××先生/小姐:
  因为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业务发生重大的调整和变化,您所学的专业和您的经历、能力等均不符合新企业的要求,故请您于××年×月×日离开本公司。您的一切待遇将按《××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处理。
  ××市××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综上所述,在工作中,我们做事做人都不可能会一帆风顺,我们可能会遭遇不公正的待遇,比如:工资被扣减,岗位被取代,莫名其妙被歧视等等。面对这些不公正的待遇,大多数人都会考虑辞职,而当公司面对员工无法胜任岗位时就会考虑辞退这个员工,具体的辞退书模板的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如上,希望能帮到您。
  
  
  

·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究竟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其实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具体规定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而是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进行了列举,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对于侵犯...

·很多购房者之所以选择购买小产权房,都是因为小产权房的价格低廉
    很多购房者之所以选择购买小产权房,都是因为小产权房的价格低廉。但由于小产权房并不属于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房产类型,因此很多时候都是不受保护的。那么当事人购买小产权房受法律保护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买小产权房受法律保护吗 房产权即特定主体对房屋享有的所有权,而...

·有劳动合同被开除有工资吗?
    有劳动合同被开除有工资吗 有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

·国外故意犯罪能否成为累犯?
    在国外故意犯罪,在国内又犯应判徒刑以上的犯罪人能否成为累犯?   我国刑法理论界对此问题的通说认为,中国现行刑法典所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是指在我国的有罪判决和刑罚执行。因而在外国受过刑罚的人,不等于曾受我国的有罪判决和刑罚执行,所以前罪如果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并实际执行的...

·毒品犯罪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毒品犯罪在我国历来是属于重罪的,最严重的时候是可以对行为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在一些情况下,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不能判处行为人死刑立即执行。那到底毒品犯罪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哪些?各位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毒品犯罪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毒品...

·公司辞退员工不愿意走就必须支付补偿金吗
    公司辞退员工不愿意走就必须支付补偿金吗?1、满足法定条件的公司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

·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法要怎么做?
    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法要怎么做? 公司法修正案中进一步降低了公司注册的资本门槛以及一些其他规定,有的朋友们可能迫切地想要了解它,基于此,我们悉心为您整理出了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法的一些相关规定以及减少注册资本应该做的工作和程序供您参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 某股东要单方面退...

·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有哪些?
    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有哪些?   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这也是最简单快捷的途径;另一种就是诉请离婚,当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的时候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但是法院判决同意两个人离婚的依据只有一个那就是双方感情破裂,所以需要有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一、离婚后财产补充协议内容有效吗?
    一、离婚后财产补充协议内容有效吗? 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具体要根据协议的内容来判定。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但又在事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实际不离婚,仍然是“夫妻”关系的,也就是所谓的假离婚,则该补充协议无效。如果补...

·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会判缓刑吗?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一般在刑事案件判刑之前作出的,并且我国公检法三机关都是有权利对嫌疑人、被告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那罪犯之前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话,那之后判刑是否有可能被判缓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取保候审会判缓刑吗。 一、取保候审会判缓刑吗 缓刑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