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的钱可以出来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医保的钱可以出来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医保的钱可以出来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医疗保险实际上您都是知道的,主要是您在看病和治病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的一种保障方式,因此对您是非常的重要的,主要是在国家的规定下有很多的费用是可以报销的,那么根据规定医保的钱可以出来吗。
   医保的钱可以出来吗
   医疗保险账户余额一般来说是不能取的,但是部分城市出台了医疗保险新政策,规定医保账户余额可买商业保险,或者有历年账户余额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提取个人缴费部分资金。
   医保使用范围规定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牙科整畸、牙科烤瓷;
  6、各种医疗咨询(不含精神科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综上所诉,关于医保的钱可以出来吗这个问题,按理说是不能取出来的,但是也有些地方是可以将部分资金取出的。使用主要是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服务项目类的例如挂号的费用以及出诊的费用,另一方面是非疾病治疗的费用就是美容之类的以及医疗设备和材料的费用的,还有就是治疗项目类以及其他方面的。
  
  
  

·结婚后离婚彩礼钱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
    结婚后离婚彩礼钱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但...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措施有哪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项工程的修建在也变得随处可见,可以说我们的社会生活是由各工程所组建而成的,故而若工程质量存在瑕疵,会导致人们的生命安全存在危险。为了加强工程单位的责任心,国家立法机关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措施做了概括性的规定,具体来说,处罚办法有哪些...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区别是什么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区别是什么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而合同的有效与否则是法律价值...

·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一、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名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名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名吗?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更名。 如果全部是农业户口,先到公证处办理分家析产约公证(公证费500元),然后凭公证书到行政中心办理房产证土地证。 在办房产证时,新的房产登记条例有规定,必须提供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你无法提供这个证...

·对于刚拿到驾照的新手来说,由于自身驾驶经验不足,在日常驾驶过
    对于刚拿到驾照的新手来说,由于自身驾驶经验不足,在日常驾驶过程中难免不了小磕小碰的。有时候还会和其它车辆发生相撞,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车辆出了交通事故怎样处理?有哪些步骤?下面就由我们来普及下吧。 一、车辆出了交通事故怎样处理? 1、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及时报警...

·非法拘禁罪量刑起点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非法拘禁罪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对于它的定罪量刑法律也是做了明确的规定,那么你知道非法拘禁罪的量刑起点是怎样的吗?我们在下文做了详细介绍,供你阅读。 一、非法拘禁罪的量刑起点是怎样的 1、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沈阳市人均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
    沈阳市人均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

·一、小时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小时工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小时工,即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

·规定的医疗期是多久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医疗期主要通过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确定医疗期的依据,如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