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三明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三明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三明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三明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般来说,医疗纠纷是一种民事纠纷,是患者与医院之间发生的纠纷,通常是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医疗事故引起的。我们来看一下三明律师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
  (一)办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0元;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还应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不超过4%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不超过3%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不超过2%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不超过1.2%
  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不超过0.7%
  5000万元以上部分不超过0.35%
  上述按标的额分段收费的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规定的幅度内逐段协商确定后,分段计算,累加收费。
  (二)直接代理民事案件的二审或再审,按上述标准收费。
  原已代理一审,继续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应酌情减收律师服务费,或按原标准减半收费。
  (三)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申诉的收费标准:每件不超过6000元;申诉案件立案后又代理诉讼的,按前述相应收费标准收费。
  (四)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与委托人协商适当增加收费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前述最高收费标准的5倍。
   二、计时收费
  (一)收费标准:60-1200元/小时。
  (二)办理民事诉讼案件的参考时间:
  计费时间以小时为基本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的部分按1小时计算。承办律师为2人以上的,应以各自的计费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1.查阅案卷材料 (每次) 5小时
  2.查阅案卷相关资料(每次) 2小时
  3.调查收集证据(每次) 4小时
  4.代理参加调解 2小时起算
  5.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每次) 4小时
  6.庭前准备工作(包括准备辩护、代理要点,书写辩护、代理词,分析案件等)(每案) 8-10小时
  7.出庭 4小时起算
  8.代为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每案) 3小时
  9.代为提起上诉 2小时
  (三)律师在本城区办理法律事务时,路途中的时间按累计实际时间减半计算。律师在异地办案乘坐车、船、飞机花费的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减半计算,但每一昼夜最多为4小时。
  以上是对关于三明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的简单介绍,主要介绍了三明律师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从上可知,律师的收费一般为按件收费和按时收费,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选择。具体的事故纠纷可以比照上述的收费标准,也可以与律师进行协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在线咨询相关律师。
  
  
  

·刑法中规定赌博罪是第几条
    对于赌博的行为,其实也只有在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才会被认定为赌博犯罪,而一般的赌博行为仅仅属于生活中的一种普通行为,此时不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在刑法中规定赌博罪是第几条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刑法中规定赌博罪是第几条 《刑法》第...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怎么处罚未遂?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怎么处罚未遂?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处罚未遂将会从轻处罚或者是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

·北京交通事故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如今交通事故频发,而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自然是一个重要的交通要道。规范交通法则,成为北京社区发展必不可少的重大问题。那么在北京是如何规范交通运行法则的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解答关于北京交通事故的相关内容。 一、北京交通事故 11月1日,由首都精神文明办、市交通安委会办公室、市...

·山西省工伤鉴定标准2023具体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总是在不经意间就会受到伤害。可能是在工作中也可能是在上下班的途中,那么其实我们知道,在我国是有工伤法保护着我们这些劳动者的。那么具体的工伤法的内容是什么呢,相信您一定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以山西省工伤鉴定标准2018为例了解一下。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山西省工伤鉴定...

·什么是恶意串通?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互相勾结,为谋取私利而实施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具有以下特点: 1.各方当事人都出于恶意。 恶意是指当事人明知其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将造成他人的损害而故意为之。所谓“恶意”,在民法上有两种含义: (1)明知。 此种情形在理论...

·绿化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
    绿化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建筑工程的性质和用途不一样,那么工程质保期的规定年限肯定也是不一样的。一般国家对于普通商品房或者是商业用房的这些建筑工程的质保期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不过生活当中有一部分公民对于国家绿化工程的质保金也存在疑惑。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绿化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

·最新怎样表明债务人同意债务转移
    民法典1、民法典里第五百五十一条的法律规定:“债务人在转移债务的时候,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转移债务,那么债务人是没有权利转移债务的。”但是转移债务的时候,也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首先是债权人同意,不能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其次,债务转移之后,...

·并购贷款担保条件有哪些?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又是怎样的?
    并购贷款担保条件有哪些?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又是怎样的? 什么是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

·可以说在与房屋相关的行业中利润都是很大的,而这也就让一些人产
    可以说在与房屋相关的行业中利润都是很大的,而这也就让一些人产生了不良的想法,想要通过各种方式、途径来损害他人利益,从而让自己获利。在通过中介租房的时候,这种情况比较常见。那其中租房中中介设的陷阱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房中中介设的陷阱都有哪些 社会上很...

·什么叫做建筑工程发包条件?
    什么叫做建筑工程发包条件? 建设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采用一定的方式,在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活动。建筑工程发包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类。招标发包可以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那建筑工程发包条件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建筑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