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般纳税人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般纳税人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一般纳税人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般纳税人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纳税人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一般纳税人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帐号证明;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材料;
  
  5、纳税人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后,连同相关资料、证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
  
  二、一般纳税人申请程序:
  
  1、企业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证件、材料;
  
  2、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证件进行初审,不通过纳税人申请的,会把材料退回纳税人;同意纳税人申请的,即下发一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3、纳税人实际填写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以后,连同有关证件、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
  
  三、一般纳税人申请条件:
  
  1、对于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企业”)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各类纳税人按本办法申请后,经批准认定的为一般纳税人
  
  (一)工业企业
  
  (1)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
  
  (2)年应税额虽未超过100万元,但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工业企业;
  
  (3)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的新办工业企业。
  
  (二)商贸企业
  
  (1)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
  
  (2)特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3)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4)成品油零售加油站;
  
  (5)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
  
  (6)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
  
  (7)年应税额超过180万元的其他商贸企业(属于本条第(四)款范围的除外)。
  
  (三)从事小型水电经销的企业
  
  (四)实行统一核算的企业总分支机构,总机构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分支机构。
  
  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企业连续12个月以内累计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出口销售额。
  
  2、本办法所称“新办企业”是指办理税务登记当月开始三个月内的企业。对于虽超过三个月但发生一笔销售收入的当月开始的三个月内的企业视为新办企业。
  
  3、本办法所称“工业企业”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企业,或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外购货物销售的企业(指全部应税额中,销售外购货物的销售额不到50%)。“商贸企业”是指从事外购货物销售的企业,或以销售外购货物为主,并兼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企业(指全部应税额中,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到50%)。“商贸零倍企业”是指零售外购货物的销售额超过50%的商贸企业。
  
  4、下列纳税人不得申请和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未达到本办法第九条所列条件的企业;
  
  (二)个体工商户以外的个人;
  
  (三)全部销售免税货物、劳务的企业,但国家规定可开具增什税专用发票免税货物的企业除外。
  
  5、本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佛企业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总账、日记帐采用订本式;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计帐,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
  
  (三)帐簿、计帐凭证、报表、完税任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保存。
  
  本办法所称“准确提供税务资料”,是指企业同时符合以下要求的:
  
  (一)对于企业名称、企业性质、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主要项目发生变更的,能按规定及时办理税务变更等手续;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及时、完整、准确;
  
  (三)已领购发票的,有健全的发票管理制度,发票领用存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得当,有专人管理;
  
  (四)已使用税控设备的按规定使用、保管税控设备;
  
  (五)无偷税、抗税、骗税行为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
  
  企业如在上述会计核算、税务资料管理上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已进行处理和纠正的,以纠正后的情况进行审核。
  
  在上文中为您介绍了一般纳税人申请流程,需要申请的可以了解一下,这样可以省去您不必要的麻烦。一般纳税人的申请有两种一种是通过纸质另一种是通过网上申报。企业如果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就不可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企业想取消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只有通过注销来解决。
  
  

·门市房的租赁现如今在租赁市场当中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了,
    门市房的租赁现如今在租赁市场当中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了,不过因为租赁门市房而产生的租房纠纷实际上也不在少数。因此在租赁门市房之前就必须要了解相关流程,最后双方签订再门市房的租赁合同。所以对于承租人和房东来说,租门市房流程也是非常重要的,最起码双方不应该稀里糊涂的就签订租房合同...

·侵权责任法中的劳务与雇用区别是怎样的?
    侵权责任法中的劳务与雇用区别是怎样的? 一、侵权责任法中的劳务与雇用区别是怎样的? 劳务与雇用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

·民事裁定书(中止或终结诉讼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51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

·叫了代驾后代驾撞车了怎么办?
    叫了代驾后代驾撞车了怎么办?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无论是应酬还是亲朋聚会,都免不了小酌几杯,但现在交通管制、交通检查这么严格,怎么把车开回家成了大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代驾应运而生,您可以通过电话或者APP轻松雇佣代驾,载您回家。但交通事故有时是难以避免的,如果恰巧是您叫的代驾撞车...

·离职员工窃取公司客户资料属于侵犯商业秘密吗
    离职员工窃取公司客户资料属于侵犯商业秘密吗?离职员工窃取公司客户资料的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客户资源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通常情况下,客户信息还包括交易产品、需求数量、价格政策、结算方式等,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客户名单属于公司的保密文件,第三方无法掌握和知悉,企业可以利用这些信息获...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罪指的是什么? 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罪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现规范简称为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自己代为收管的...

·刑法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
    刑法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 一、刑法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 《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

·没有交强险主次责任怎么赔偿?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购买车辆的公民也是越来越多,按照有关规定,如果车辆在上路前都要购置车辆的交强险,也可以在发生事故后对受伤者进行赔偿,如果双方车主都没有购买交强险,那么事故的主次责任如何划分和赔偿?一般情况下,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赔偿七成金额,事故的次要责任当事人要赔偿三...

·一、盗刷银行卡50万怎么判刑?
    一、盗刷银行卡50万怎么判刑?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

·什么是个人信息和隐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40万是否构成犯罪?
    由于网络科技技术的飞速发展,不少人在无意间通过网络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泄露了出去,而这也让很多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从而利用各种手段获取了公民的个人信息,然后进行非法的转卖,那么什么是个人信息和隐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40万是否构成犯罪?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40万是否构成...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