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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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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那么担保合同包含哪些内容?缺少内容会有怎么样的法律后果?下文为大家详细分析解答。

  
    一、担保合同的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抵押合同还要包括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7、质押合同还要包括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质物移交的时间性;

  
    8、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二、担保的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质押担保合同的范围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留置担保合同的范围还包括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三、担保合同生效的时间

  
    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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