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案件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案件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案件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离婚案件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在起诉之前,一般应当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暴力行为、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5、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二、起诉离婚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离婚案件应提交的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
  5、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6、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7、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8、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有无其他负担、有无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9、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单位的名称,私房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
  10、以前曾起诉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离婚案件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因为法律知识不足,当事人在离婚取证方向上产生偏差,甚至花冤枉钱、办冤枉事。要是决定离婚的话,则最好还是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然后再做处理,以免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异地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

·强奸罪最低两年会判缓刑吗?
    强奸罪最低两年会判缓刑吗? 一、强奸罪最低两年会判缓刑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强奸罪构成犯罪的会判决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所以一般是不适用缓刑的,如果是处二上以下有期徒刑的,就有可能处缓刑。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

·中国的遗产税是多少?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中国的遗产税是多少 我国目前并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也没有发布过关于遗产税的条例规定或草案。 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 二、遗产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细则 一、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细则:分向细则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细则 一、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细则:分向细则 ①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监理细则; ②桩基工程监理细则; ③主体工程监理细则:钢筋工程监理细则、模板工程监理细则、混凝土工程监理细则、砌体工程监理细则等; ④楼地面工程监理细则; ⑤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

·向公司申请辞职不批怎么办?
    向公司申请辞职不批怎么办? 其实员工辞职是不需要单位同意的,只要通过合法的程序通知到了就行,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主动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书面形式。” 正确的离职程序是什么? 1、写辞职信。 ...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怎么处理(一)、辞退补偿的会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怎么处理(一)、辞退补偿的会计处理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内容主要有八项,其中第7项就是"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因此,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按照《...

·交通肇事罪的刑期量刑?
    交通肇事罪的刑期量刑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罪的刑期量刑有哪些 1.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

·征地补偿中菜地与耕地的补偿是一样的吗?
    征地补偿中菜地与耕地的补偿是一样的吗? 政府为了国家建设的需要,往往会采取向农民征地的手段来帮助国家建设。在国家向农民征地的过程中,农民们都很乐于将自己的土地用于国家建设。但是由于农民们法律知识的缺少,有时候并不能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其实在国家征地中,不同种类的土地所获得的补偿是...

·婚姻是一件神圣的事情
    婚姻是一件神圣的事情,在婚姻中忠诚、互相信任是基础。可是在现如今社会中,灯红酒绿的环境下,难免会遇到各种诱惑,作为男人,尤其是事业有成的男人,各种诱惑层出不穷。所以在老公外遇起诉离婚这种情况下,女人应该怎么办?老公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呢,接下来由本站我们来带您了解一下。 根据《中...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核准机构是哪个部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核准机构是哪个部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受理和审核机构 1、受理机构:中国证监会办公厅 2、审核机构: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 3、《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1)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