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如何急救?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如何急救?
您的位置:首页  »  
 

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如何急救?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如何急救? 一、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
   1、家庭与学校的安全意识教育
  预防儿童交通意外,平时家长要给孩子灌输安全常识,如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不可在道路上玩耍。坐车时不可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下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后方,确认没有车辆驶近才下车。骑自行车时也要遵守交通规则,先观察,再通过,不可猛抢,猛拐,远离大货车。
   2、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调研发现,中国一二线城市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不足14%,而全国的使用率更低。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儿童安全乘车工作推进办公室主任潘增友认为,中国强制使用儿童用乘员约束系统条件已经具备;强制使用儿童乘员约束系统规范,适合在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规中体现。
  “目前,我国私家车保有量大,儿童乘车出行比例高,潜在风险人群基数不断增大。国外强制使用儿童乘员约束系统经验证明,儿童乘员约束系统能有效保护儿童乘车安全,大幅降低儿童乘车伤亡率,但中国对儿童乘员约束系统作用认识不足,需要通过立法引导民众的认知。”潘增友如是说。
  潘增友进一步提出,中国儿童安全座椅研发能力与主流国家同步,生产制造能力世界领先,可以满足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带来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立法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不会出现产品供应不足现象。国内有车家庭,具有承担购买儿童安全座椅的经济能力,家长对儿童乘车安全认识正逐步提高,具备接受强制使用儿童乘员约束系统的环境。
   3、建立多元合作机制强化综合干预
  在宋文珍看来,儿童伤害是严重威胁我国儿童生命健康的社会公共卫生问题,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是儿童保护面临的严峻挑战。因此,预防和控制包括道路交通伤害在内的儿童伤害,成为我国儿童健康成长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与会专家提出,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工作是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仅是卫生领域的问题,涉及教育、公安、交通、城建、食品用品安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妇联等多个部门,涉及社区、学校、家庭和儿童自身等多个层面。
  为此,需要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专业力量指导的多元合作机制,需要通过立法、行政管理、宣传教育等多种措施强化综合干预。一方面,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决策者的儿童优先意识安全意识,改变公众的态度行为;另一方面,改造环境设施和道路安全设施,提供安全产品、用品,共同铸造一个适合儿童成长的健康、安全、友好的环境。
  此外,为有效预防儿童道路交通伤害事故的发生,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十大保护儿童交通安全策略,包括控制车速、减少酒驾、佩戴头盔,使用车内儿童约束系统等。
   二、如何急救?
  (1)发生交通意外后,受伤的话,马上自己或呼救大人帮助打120。
  (2)然后呼救大人帮助现场急救,如包扎固定、压迫止血,或者及时送医院。
  (3)家长如果怀疑孩子骨折,可就地取材,如木板、硬板纸之类,如固定四肢时,应露出指(趾)端,以随时观察血液循环情况,如发现苍白、发紫、发冷、麻木等表现,应立刻松开重新固定,以免造成肢体缺血、坏死,家长切记无论什么骨折都不要活动骨折部位,也要告诉孩子不能乱动,否则可能造成严重的二次伤害,在医生没有诊断前不要给孩子按摩、热敷,怀疑脊柱骨折,不要搬动,待120救护人员到后再进行搬动。
  综上所诉,关于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和如何急救这两个问题,我们给出了具体的三个方面的预防建议,儿童车祸伤的避免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家庭、学校对儿童的安全意识教育必不可少,以及私家车使用儿童座椅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儿童受伤,家长或周围群众一定要及时拨打急救电话,注意观察儿童的伤势,等待救援。
  
  
  

·构成强奸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强奸罪的条件有哪些1、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 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

·哺乳期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
    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凡事总有例外,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是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则要给予劳动者一定哺乳期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哺乳期非法解...

·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起诉
    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起诉无论是从工资待遇还是休息休假方面来说,劳动者与单位所站的立场始终有所不同,发生纠纷也是在所难免的,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有协商、调解、仲裁与诉讼,那如果选择诉讼解决的话,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起诉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起诉 劳动争议当事人要向...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城市化所取代,与此同时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城市化所取代,与此同时,安置房也多了起来,然而对于一些已经有了房产的人来说,安置房成了不必要的负担,那么安置房可以抵押吗?那么如何判断安置房能不能抵押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判断安置房能不能抵押 1、安置房是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

·不适用死刑的人员都有什么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因为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控制能力、辨认能力以及责任能力均较弱。《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

·债权人不能转让合同权利有几种
    债权人不能转让合同权利有几种合同转让本质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搞活经济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大多数的合同权利可以被转让。但是并非所有合同债权都可以被转让。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社会合同相对性的考虑,下列合同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有些合同是基于当事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时效是多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时效是多长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第七章对诉讼时效的基本规定是: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符...

·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书范本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指农民采取承包原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用来从事某项农牧业的经营活动的权利。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今天我们通过一份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书范本,来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相关知识。 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 ...

·盗窃罪的犯罪中止和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一、盗窃罪的犯罪中止和未遂的区别是什么?(一)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二)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

·欠钱不还对方死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对方死了怎么办?欠钱不还债务人去世的应该以其遗产偿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有相关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