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西宁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及价格评估规则ʦ绰13951899110
西宁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及价格评估规则
λãҳ  »  
 

西宁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及价格评估规则

www.nj48.com Ͼͬʦ

    西宁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及价格评估规则
  
  在我们进行房屋补偿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房屋的评估的,因此,房屋的价值评估的细则是十分重要的,是需要公平公正的。那么,西宁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及价格评估规则都是包括哪些条款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详细的介绍。
  
  西宁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及价格评估规则
  
  根据国务院建设部建住房〔2003〕234号《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及青海省建设厅青建法〔2003〕273号文的规定,结合西宁地区房屋价格建造成本等因素,经调查、测算制定本规则。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于西宁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
  
  (二)适用于西宁市近郊区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二、原 则
  
  (一)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的房屋面积和房屋用途以房屋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二)尚未办理产权手续的合法房屋,以土地证、建筑许可证确定的面积和用途为准,并按有产权手续的价格下浮5~10%给予补偿。
  
  (三)在拆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上的房屋时,房屋拆迁区位价补偿最大不得超过建筑物基底面积的一倍。超出面积,按西宁市收购国有土地的有关政策执行。
  
  三、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原则及方式
  
  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市场评估价格计算拆迁补偿额。该价格
  
  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
  
  在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根据被拆迁房屋及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分别进行计算。
  
  (一)、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补偿
  
  以协议、招标、拍卖等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拆迁补偿(含房改房)按下列方式及2004年公布价计算补偿额。
  
  1、住宅、写字楼房屋拆迁补偿额计算:
  
  补偿额=〔房屋重置价×成新率×调整系数+房屋拆迁区位评估指导价(出让使用土地)×区位指导价(出让使用土地)修正系数〕×建筑面积
  
  房屋重置价见附表一
  
  调整系数=1±朝向差价率±楼层差价率
  
  调整系数见附表二、附表三
  
  房屋拆迁区位评估指导价(出让使用土地)见附表四 区位评估指导价修正系数见附表五
  
  2、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额计算:
  
  (1)商业用房
  
  补偿额=〔房屋重置价×成新率×商业用房楼层差价率+房屋拆迁区位评估指导价(出让使用土地)×区位评估指导价)修正系数(出让使用土地)〕×建筑面积
  
  房屋重置价见附表一
  
  房屋拆迁区位评估指导价(出让使用土地)见附表四 区位评估指导价修正系数见附表五
  
  商业用房楼层差价率见附表六
  
  (2)工业、办公用房
  
  补偿额=〔房屋重置价×成新率+房屋拆迁区位评估指导价(出让使用土地)×区位评估指导价修正系数(出让土地使用)〕×建筑面积
  
  房屋重置价见附表一
  
  房屋拆迁区位评估指导价(出让使用土地)见附表四 区位评估指导价修正系数见附表五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补偿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拆迁补偿按下列方式及2004年公布价计算补偿额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额计算
  
  1、商业用房
  
  补偿额=房屋重置价×成新率×商业用房楼层差价率×建筑面积+房屋拆迁区位指导价(划拨使用土地)×划拨土地面积
  
  房屋重置价见附表一
  
  商业用房楼层差价见附表六
  
  房屋拆迁区位指导价(划拨使用土地)见附表七
  
  2、工业、办公用房
  
  补偿额=房屋重置价×成新率×建筑面积+房屋拆迁区位指导
  
  价(划拨使用土地)×划拨土地面积
  
  房屋成新折旧价见附表一
  
  房屋拆迁区位指导价(划拨使用土地)见附表七
  
  四、产权调换的原则及差价找补标准
  
  1、产权调换时,以被拆除房屋产权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作为拆迁结算面积。
  
  2、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积与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根据双方房屋的结构类型、房屋等级、成新、朝向、楼层等因素,按房屋安置价结算差价。
  
  3、安置房屋不足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部分,按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4、安置房屋超过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1)小于、等于10%的面积,按房屋安置价结算差价。
  
  (2)大于10%以上的面积,按市场价结算差价。
  
  5、异地安置时,从区位较高的地段迁入区位较低的地段,按该较低地段的区位安置价结算差价。
  
  五、西宁市城市房屋拆迁其它费用补偿、补助标准
  
  1、房屋附属物、自行装饰、装修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2、其它补助费用见附表八。
  
  六、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原则及计算公式
  
  (一)、原则: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实行房地分离。房屋部分按附表九折旧价补偿,集体土地按西宁市人民政府第37号市长令《西宁市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二)、计算公式:房屋补偿额=房屋折旧价×建筑面积
  
  综上所述,关于西宁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及价格评估规则,我们要注意,在进行评估的时候,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评估,而且,在进行测量数据之后,需要按照相关的计算公式来进行计算,然后再进行开展房屋拆迁安置的工作。
  
  
  
  
  

起诉能否视为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
    起诉能否视为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民法典》对转让采取通知主义,但对通知方式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有观点认为,受让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应视为是一种通知方式,应直接判决人向受让人履行合同义务。首先,《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

危险废物的性质鉴定
    危险废物鉴定包括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中规定的程序,判断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以及鉴别固体废物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确定危险废物的合法、科学、合理的处置方式,制定处置方案建议,按照处理成本、收费标准等评估处置费用等2023夫妻共同财产指哪些
    2023夫妻共同财产指哪些 一、夫妻共同财产指哪些 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 2、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收...

未买交强险出事故了怎么赔偿?
    未买交强险出事故了怎么赔偿?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投保的义务人和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人,两者都需要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义务。超出交强险部分,事故双方再按事故责任...

拘留所能单独关押女的吗?
    拘留所能单独关押女的吗?拘留所一般不会单独关押女的,行政拘留一般都是集体关押,行政拘留关押在拘留所。《拘留所条例》第九条规定: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

中国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死刑作为我国最高的刑事处罚,是直接剥夺了犯罪分子生命权的一种刑罚,因此要求慎重适用死刑。如今,我国已经大大减少了适用死刑的罪名,那么现在中国死刑的罪名还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中国死刑的罪名有哪些目前适用死刑的罪名(不同国家以其具体规定为准):蓄意谋杀、严重...

苏州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苏州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我市公共利益建设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

借款人转移财产的要怎么处理
    借款人转移财产的要怎么处理一、借款人转移财产的要怎么处理 1、提起撤销权之诉。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

把他人信件拿走并销毁构成犯罪吗
    一、把他人信件拿走并销毁构成犯罪吗?我国《刑法》规定,故意隐匿、毁弃或者私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的正常人都可以构成。主观方面只要求故意,不强调动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上为隐匿、毁弃或者私拆他人信件行为...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法律规定你的某种权利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行使,超过这个期间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了。那么,债务纠纷受法律保护的时间为多长呢,也就是说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如果债权人没在诉讼时效内履行权利,诉讼时效届满有什么后果?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