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做?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只有在感情破裂的情况下才可以离婚,这是法律上离婚的必要条件,拉近到现实生活中,既然您做出了离婚,相比也是最终不得以的选择。离婚我们面临着最现实的问题就是财产的分割,对于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做,夫妻一方为防止对方变卦对财产公证也许是有必要的。
  一、离婚财产公证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二、法律上无需对离婚财产公证
  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要点在于,首先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其次对子女抚育、抚育费多少?如何支付?以及财产分割等做出安排,达成共识,并形成文字性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交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即可。由于是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书上双方都要签字,而一旦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没必要再到公正处公证,那就是画蛇添足了。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
  三、现实中可以选择对离婚财产公证
  但是,现实生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很多时候离婚证未办理下来,双方又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方想要确定离婚财产分割,以防对方变卦的,此时就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具体来说,离婚财产公证包括两种情况:对夫妻财产的公证、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公证。如果离婚签了离婚财产协议的,一般还是要公正一下,以免日后牵涉到不必要的麻烦中。公证书是没有有效期限限制的。因此,仅凭你们双方的公证还不足以保证你日后有效实现使用权,建议报告所有权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离婚财产公证的做法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第二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虽然我国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要求对离婚财产进行公证,这一点对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同样适用。但是现实的情况要远比法律规定的复杂得多,因此现实中有很多离婚者都会选择对离婚财产进行公证,具体的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做您可以参考当地公证机关的详细规定并按照要求办理即可,这是一种最保全的办法。
  
  
  

·遂宁市交警罚没款网上缴费的期限是多久
    遂宁市交警罚没款网上缴费的期限是多久?遂宁市交警罚没款网上缴费的期限一般是15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法条规定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

·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怀孕怎么办
    劳动合同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可能会根据各项条件解约,孕后可能会面临的解约风险更重。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怀孕方面的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劳动合同解除时怀孕的处理有所帮助。 一、违法解除怀孕员工劳动合同 劳动部《就处理劳动争议有关政策...

·妨害作证罪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妨害作证的行为主要是对诉讼中的证人采取的,通过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进行阻止或者让证人作伪证。对于这样的行为,我国规定为犯罪。在了解此罪的时候,需要知道规定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妨害作证罪的客体要件 妨害作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

·涉外离婚抚养费变更条件有哪些
    子女的抚养费日后可能因为一些情况发生改变而需要变更,这里也就包括了涉外离婚额抚养费变更。那么您知道涉外离婚抚养费变更条件具体包括哪些吗?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要求增加抚养费三项理由 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刑法未成年犯罪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罪名其实都是由一般主体构成的,即只要是年龄已经满了16周岁,并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也就是说其中会有部分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了专门的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刑法未成年犯罪规定的内容吧。 一、刑法未成...

·信用卡贷款买车的流程是怎样的
    信用卡贷款买车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信用卡贷款买车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提出申请。看好拟购车辆后,填写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资信情况调查表,连同个人情况的相关证明一并提交贷款银行。 (二)银行进行贷前调查和审批。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会及时通知借款人填写各种表格。 (三)通知借款人...

·故意伤害罪怎么定罪处罚
    生活中,不是所有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最终都会被定为故意伤害罪,此时要看具体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中对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那通常情况下,故意伤害罪怎么定罪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故意伤害罪怎么定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

·南昌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只要是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不过您可能也发现了,在不同的地区犯敲诈勒索罪的,即使犯罪情节很相似,最后的处罚也是不同的。那要是在南昌犯敲诈勒索罪的话,此时又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带来南昌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了解。 1、构成敲诈勒索罪的,...

·宁夏2023征地补偿价格是什么标准?
    宁夏2023征地补偿价格是什么标准? 一、宁夏征地补偿价格是什么标准? 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为四挡,补偿标准从每亩地几千元到三万元不等,这个是根据土地类型和片区确定的。根据宁夏最新政策,其辖区内的土地划分为四个片区。对于被征地的农民来说,最关心的是拿到的补偿款金额,这个毕竟...

·离婚后才知道对方婚内出轨,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依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负有忠诚义务,如果出现了婚内出轨等过错,无过错方是可能获得离婚补偿的,一般在离婚时主张,但如果离婚后才发现自己的配偶其实已经在婚内出轨,甚至已经和别人有小孩了,那这样的情况还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吗?一般而言是可以的,但还得先了解下与之相关的离婚方式、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