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先行赔付是什么意思?装修先行赔付的流程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先行赔付是什么意思?装修先行赔付的流程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先行赔付是什么意思?装修先行赔付的流程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先行赔付是什么意思?装修先行赔付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先行赔付是什么意思?
  所谓先行赔付,就是当经营者不在的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主办单位提出赔偿,然后再由市场主办单位对经营者进行追偿。
  只要消费者的理由是正当而且充分的,市场主办单位就应站在消费者一边--即使经营者在的时候,但如果不能实现赔偿的话,市场主办单位应该想尽各种办法,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实在不赔偿的时候,主办单位有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满足消费者的索赔要求。
  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无法获得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赔偿时,可以向一个相关第三人索赔,再由该第三人向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追偿的一种售后服务体系。
   二、装修先行赔付流程
  (一)业主到第三方平台监督投诉中心进行投诉。
  (二)监督投诉中心本着让消费者100%满意的原则,立即与施工方协商,在就是否赔付及具体赔付标准都与施工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直接按照协商意见向业主执行先行赔付。
  (三)一旦与施工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由第三方监理部派出有丰富经验的监理对该家装工程现场查勘施工质量,确认属于施工质量情况的,而施工队不同意赔付的,第三方平台也执行先行赔付。
  (四)当施工方和业主双方不能认同第三方监理部的认定结果时,第三方平台则劝导客户到权威部门鉴定和认定。权威部门包括政府质量技术监督局,消协,仲裁机构等。
  (五)当业主持有权威部门的鉴定或认定结果,而施工方依然不予赔付或不同意按鉴定或认定结果的标准进行赔付时,第三方客户服务部直接按照鉴定结果或认定的标准执行先行赔付。
   先行赔付是什么意思?从文中可以了解到,对于先行赔付,其实就是指消费者购买的东西出现问题,绕过经营者,而直接向第三方进行索赔,但是前提是消费者有足够的理由,可以让第三方进行赔付,否则,就只能找实际经营者了。
  
  
  

·机动车牌照强制注销后还能上路吗?
    机动车牌照强制注销后还能上路吗?现代社会几乎家家户户都有车,有车去哪里都方便。可是车也是有使用年限的,过了使用年限,在路上行驶就是安全隐患,所以车管所会对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进行审核,不合格的车强制注销牌照。那么机动车牌照强制注销后还能上路吗?我们一起来看看。机动车牌照强制注销后还能...

·工厂倒闭之前偷税漏税会怎样处罚 一、工厂倒闭之前偷税漏税,
    工厂倒闭之前偷税漏税会怎样处罚 一、工厂倒闭之前偷税漏税,会进行处罚吗? 可以对责任人进行依法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样的? 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

·签订挂靠公司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挂靠公司协议需要注意什么?挂靠公司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有时候因为经营需要挂靠到公司,有时候个人因为工程项目需要挂靠公司取得客户信任或者是车辆需要挂靠公司等种种需要而去挂靠公司并签订挂靠协议,那签订挂靠公司协议需要注意什么,对双方又有什么影响,下面由我们为您分析一下。一、签订挂靠...

·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 1.施工准备控制 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

·没有结婚证离婚时怎么分割财产
    在很多偏远地方,人们对结婚都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为只要男女在一起生活就是结婚了,根本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如果在后期生活中男女感情破裂,很多人就问我们,没有结婚证离婚时怎么分割财产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为你做出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没有结婚证离婚时怎么分割财产 ...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转赠证明怎么写?
    遗产转赠证明怎么写?遗产转赠证明需要书写清楚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一些最基本的情况,紧接着就是关于转赠的一些财产的基本的状况作出说明。房屋继承人证明中应该表明死亡人的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注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全部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 、身份证号、...

·在我国起诉离婚争夺抚养权吗
    既然已经决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起诉离婚,那么相信没有任何一个人说起诉离婚就是为了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通过协议离婚就可以解决事情就没有必要起诉离婚了,本身起诉离婚就是耗时耗力耗财的。可能在生活当中就有人不太了解,在我国起诉离婚争夺抚养权吗? 一、在我国起诉离...

·商品房是什么?
    商品房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商品房 一、商品房是什么意思 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

·哪些条件下债务可以免除
    哪些条件下债务可以免除1、债权人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2、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

·破产清算需要清算什么
    破产清算需要清算什么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