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屋差价损失应该怎么确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屋差价损失应该怎么确定
您的位置:首页  »  
 

房屋差价损失应该怎么确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要履行合同,但在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买受人会提出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差价损失的请求,那房屋差价损失应该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差价损失应该怎么确定
  (一)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能够通过协商确定的,则按照其约定;
  (二)如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的:
  1、原则上可比照最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同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升值的损失;
  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
  (三)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的买受人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案件审理中房屋的升值情况等,合理确定。
  (四)守约的买受人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的开发商能预见的因房屋升值而产生的差价。
  二、如何确定房屋差价损失
  对房屋差价损失的确定,要以双方之间事先是否有约定或者协定分别确定:
  (一)如双方就此有约定或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应根据约定内容或协商结果予以判处;
  (二)如双方无约定或不能协商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损失范围:
  1、原则上可比照最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同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升值的损失;
  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
  (三)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的买受人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案件审理中房屋的升值情况等,合理确定。
  (四)守约的买受人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的开发商能预见的因房屋升值而产生的差价。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房屋出卖人过错导致购房合同不能履行时,房屋买受人会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对于如何确定房屋差价损失,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无相应的规定。购房者遇到房屋差价纠纷时,可参照上文我们阐述的确定。
  
  
  

·刑事拘留什么时间转为羁押
     一、刑事拘留什么时间转为羁押? 1、刑事拘留的37天之内通常会转为羁押逮捕,但刑事拘留其实也是羁押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不代表将来一定会转为逮捕。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

·退休人员误工费依据具体有哪些?
    退休人员误工费依据具体有哪些如果受害人已退休但还在工作仍然按照造成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

·劳动者主张未盖章合同生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者主张未盖章合同生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者主张未盖章合同生效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

·对于杂技受著作权保护吗?
    对于杂技受著作权保护吗?杂技是受著作权保护,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杂技艺术作品,是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劳务派遣工能享受年休假吗
    劳务派遣工能享受年休假吗劳务派遣工身份歧视突出,劳务派遣工与企业的正式工不能同工同酬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同工同酬就包括休息休假的权利,我们知道正式员工有年休假,那么劳务派遣工能享受年休假吗?可能很多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一、劳务派遣工能享受年休假吗根据...

·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
    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企业在破产之后有一部分的会申请破产重整,破产重整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执行,我们在准备申请破产重整之前就要了解整个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下面为您解答破产重整的程序是怎么走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2、...

·河北省合同诈骗数额巨大标准是怎样的?
    河北省合同诈骗数额巨大标准是怎样的?公安机关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的标准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 [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

·民间借款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
    民间借款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一、民间借款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 民间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较为原则,至今为止已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息的有:《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

·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要求
    举证内容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提供哪些证据证明其具体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举证内容的要求是举证责任的具体化,它直接关系到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处理。因此,对举证内容的要求,就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判断案件是非曲直、准确裁决的重要依据。 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相对于用人单位,...

·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吗?
    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吗? 一、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吗? 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案件要进行移送,就要开具换押证。 开具了换押证,案犯就从法律角度不归该办案单位管辖了。 公安移送检察院要开具换押证,检察院移送法院起诉,也要开具...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