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
  1、债务人应该或可以行使权利而不去行使。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减少或不能增值,债权人有权行使代位权,以保证债权的清偿。
  2、债务人已经行使权利或已向法院起诉,但被判败诉。在这种情况下,原债权人(即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不存在或已清偿,因而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但因为债务人故意造成假象,如债务人和第三人通谋或故意在法庭中放弃自己的权利,这对债权必然带来损害,所以债权人当然可以行使代位权或申请加入到诉讼中去,进而行使撤销权。
  3、债务人的权利行为受到限制,如债务人遭受到威胁,进入病危状态,或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法人被命令撤销等。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也可以行使代位权。
  4、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13条明确规定:“债务人不行使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又不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到期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务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的,即属于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情况”,是否属于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唯一认定尺度就是债务人是否以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判断是否待遇行使可依“及时性”的原则为标准,而“及时性”就是债务人的债权到期以后,债务人不存在任何行使权利的障碍而未能在合理的期限内主张其权利。这种认定标准遇到“合理期限”的如何认定问题,这将导致司法实践中的不可操作,同时也将赋予法官太大的自由裁量权。代位权作为一种全新的制度缺乏理论及实践经验,仍需对“怠于行使”的认定标准进行严格的界定。
  5、债务人“怠于行使”的主观方面也会影响到对其的认定。债务人主观方面分为“善意”的怠于行使和“恶意”的怠于行使,“恶意”的怠于行使,即债务人恶意的不行使或甚至放弃自己的债权以逃避债务,那么这种行为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债务人本身是处于不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主张其债权情形的话,即属于“怠于行使”。代位制度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使债权人能代为债务人行使其债权。在债务人善意的情形下,其无法立即行使其债权,此与其主观意愿相违背。这正可由债权人替而行之。“善意”的怠于行使也与我国立法本意相符。
  在关于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的问题中,需要了解的是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尺度不能是以恶意的逃脱债务为前提的情况下来行使,因为这是法律中明令禁止的,而且在行使代位权时一定要在法律的允许范围之内行使,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
  
  
  

·一、购买的工伤保险有哪些赔偿?
    一、购买的工伤保险有哪些赔偿? 购买的工伤保险的赔偿主要有: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

·他人违法建设院墙影响通行,合法权利人直接推倒该违法建筑是否属于自力救济范围
    自力救济是相对于公力救济而言,是指合法权利人为保护自身合法权利,在情况紧急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救助的条件下,依靠自身力量而实施、保障自身合法权利的实现、免受不法侵害行为造成损失的自力行为。该自力行为应当为法律和社会公德所认可,并且应当与侵害行为的严重程度、紧迫性相一致和对应。...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出来后钱还赔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出来后钱还赔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出来后,还需要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因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刑满释放后,债务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仍然可按民事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人民法院可依法予以强制执行。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注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注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注销的相关规定是:依据公司法规定,经公司股东讨论通过,全体股东决定注销本公司,公司注销后的未尽事宜由全体股东承担,全体股东一致确认清算报告内容。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的时候需要对公司注销,公司注销需要在工商局办理。公司办理注销...

·醉驾袭警使交警眼睛玻璃体脱落
    醉驾袭警使交警眼睛玻璃体脱落 两项都犯了,就看酒醒后的认罪态度了,如果确实属于酒后失控,未造成严重后果,加上认错态度和悔过表现好,就是治安处罚加拘留。如果态度恶劣,袭警证据确凿,情节严重,公安机关提起公诉了,那就是刑事案件了,要坐牢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西安市二套房政策
    西安市二套房政策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

·诉讼离婚调解无效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离婚,是双方当事人解决自己感情问题的一种方式。结婚之后,因为工作原因,或者是生活的琐碎导致双方的感情出现隔阂。一般离婚,都是通过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简单方便,相比诉讼离婚,省钱,省事,还不浪费司法资源。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那么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诉讼离婚调解无效一方不同...

·因转诊引发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因转诊引发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医疗纠纷出现后我们首先应该平复自己的心情,然后思考的问题应该是要如何去解决医疗纠纷问题,如果对方的态度实在是无法进行协商的话,我们自然就可以选择采用司法的方式来解决这场医疗纠纷,而且司法途径处理的话自然会公正很多。那因转诊引发医疗纠纷有什么处理程序...

·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

·买房子首付是多少钱
    买房子首付是多少钱 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根据规定,一般的首付是百分之三十,也是就是说如果您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